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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后购机票送事主回家 “善良劫匪”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1-08-05 09:52: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雪 单青林)   3名劫匪在北京密云劫持了朱女士后,开着朱女士的车去了湖北,并取走其银行卡内的8万元。此后,3名劫匪订购机票,并从赃款中拿出4000元“零花钱”让朱女士返京,不仅如此,几天后,三劫匪还归还了之前抢走的朱女士的轿车。日前,密云法院认为三劫匪认罪态度好,退赃积极,分别对三人从轻判处了刑罚。

    吴李胜因制作广告牌认识了广告策划公司的负责人朱女士,他感觉朱女士开着车,打扮入时,像个有钱人,便心生邪念,想从她那弄点钱花。于是吴李胜找来哥们张影,张影又叫来了赵武,决定三人一起作案。三人说好得手后,张影和赵武各分得5000元好处。

  去年12月9日上午,吴李胜以做广告牌为由,骗朱女士到密云县巨各庄镇蔡家洼村村南工地,等候在那里的张影和赵武立刻对朱女士实施劫持,采用电线捆绑、胶带粘嘴等手段,将朱女士绑好后,扔进其速腾轿车后备厢内。随后三人立即换上准备好的车牌,由吴李胜、张影轮流驾车,先后将朱女士带至河北保定、湖北武汉等地。

    三人翻走了朱女士包内的7000元现金,并向朱女士逼问银行卡密码。吴李胜谎称自己母亲病了,想弄钱给母亲治病。朱女士说出了密码后,恳求三人放了她。吴李胜说,他们三人商量后,同意放朱女士回去。他们让朱女士把车开走,朱女士说路太远开不动,于是就决定买机票送她回去。他们给朱女士订购了武汉到北京的飞机票,并为其打了辆出租车到机场,此外还给了她4000元钱,“让她路上花”。朱女士乘机回到北京后,立即报案。几天后,朱女士接到张影的电话,表示已将朱女士的车辆放在朱女士家不远的一超市前面,朱女士依照指示拿到了被抢的轿车。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李胜、张影、赵武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以抢劫罪判处吴李胜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分别判处张影、赵武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外,因查实吴李胜还犯有票据诈骗罪、诈骗罪,以票据诈骗罪判处吴李胜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吴李胜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八千五百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八万零五百元。

    判决宣告后,吴李胜等三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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