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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分忧
发布时间:2011-08-04 14:39: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聂一鸣)
8月1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两位复转军人放弃“八一”假日,开启“绿色诉讼通道”,通过快立案、快保全、快处理,两天内依法冻结被告银行资金帐户款人民币200万元。
2011年7月5日,被告丁养玲以“江苏徐州万德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原告江西赣中氯碱制造有限公司订立了“成套设备购买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出售3.5万吨离子膜生产线成套设备,总价款人民币858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应向被告支付定金100万元,7月12日再支付剩余款758万元,并约定双方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款。合同签订当日,原告通过银行向被告支付了100万元定金,但随后被告无故将合同所订成套设备转卖给了第三方。由于被告的突然违约使原告原有的生产计划被全部打乱,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7月29日到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樟树市法院院长邓建辉立即指示由分管民二庭的副院长杨国钦和庭长胡锋对该市纳税大户企业开启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妥办此案。民二庭当天受理此案并告知企业做好诉讼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决定8月1日前往江苏徐州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防被告转移财产。 8月1日,副院长杨国钦和民二庭庭长胡锋不顾烈日炎炎,赶到被告所在地江苏徐州铜山区柳新镇,并通过各种途径到相关部门查找被告的银行帐户情况。经过两天的艰苦查找,终于查到了被告的银行帐户并立即采取冻结其存款200万元的诉讼保全措施。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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