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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邀陪审团参与未成年人帮教
发布时间:2011-08-04 09:24: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岳峰 王明芝)
8月3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应邀而来的陪审团成员们不仅像往常一样旁听案件审理、发表陪审意见,还参加了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与法官们一起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引导。
未成年被告人耿某、卢某抢劫一案,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为贯彻寓教于审的工作宗旨,少审庭法官们第一时间了解了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等相关信息,分析其犯罪原因,及时拟定贯穿全程的帮教计划。了解到两名被告人均因年少无知缺乏教育才走上犯罪道路,特别是被告人卢某因父亲去世、母亲离开,成长阶段严重缺乏管教、引导的情况后,法庭决定邀请陪审团参与此案的庭审、帮教,并根据被告人的特点,选择了学校的教师们组成此案的陪审团。 庭审中,陪审团在发表陪审意见之后,还特意就帮教工作进行了发言。在深入的沟通、教育、疏导之后,陪审团成员们以“浪子回头金不换”勉励两位被告人。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院审理,认真改造,走上正途。 庭审后,有陪审团成员表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改造、帮教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今后愿意更多地参与到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来。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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