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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法院执行工作“六机联动”执行率飙升
作者:高新房 王琇元 贺永军 发布时间:2011-07-04 10:07:29
执行难是全国法院的难题。如何破解执行难、消灭法律白条、维护公平正义,甘肃省高台县法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密切联系本地本院的实际情况,探索出执行工作“科学分组、审执呼应、均分馒头、啃硬骨头、剖析探路、绩效月示”的“六机联动”长效机制,使案件执结率大幅飙升。今年1月—6月,共受理执行案件418件,执结338件,执结率达到80.86%,执行标的726.4万元,执结率同比上升29.29%,高出全市法院平均执结率30.96个百分点,连续三个月位居全市法院执行率榜首。一个法院的执结率在前半年就达到80%以上,这是十分少见的。
“六组一勤” 匠心设计
为确保“六机联动”长效机制规范运行,高台法院把全院执行力量分成六个执行组:执行局设立执行一、二组,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各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南华法庭、宣化法庭设为第四、第五执行组,由副庭长任组长,与一名书记员组成;法警队设为第三执行组,队长为组长,法警为组员;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长、纪检组长、审监庭长、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第六执行组即督办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一、二、四、五组的职能,主要是执行辖区内的普通案件,其次是执行经过剖析后指定的案件;第三组的职能,主要是执行“骨头案”、“钉子案”和办理执行案件终结程序。第六组的职能,主要是对申请人反映执行不力、久执不结和涉执信访案件全程跟踪督察督办。六组之外,执行局专设一名书记员为内勤,配齐办公设施设备,不参加案件执行,专司案件分配、数据统计、报表编制、通报撰写、案卷呈签归档、办理执行款物收兑手续、接待来访等工作。“六组一勤”设计,分工明确,职能合理,为“六机联动”机制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审执呼应 首办必善 为避免审判法官所办案件极难执行或无法执行,引发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访闹访或者越级上访,高台县法院规定,审判法官办理的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当庭履行或期限内督促履行率要达到30%以上,并把当庭履行或期限内督促履行的案件,定性为审判法官已经执结的案件,记入法官绩效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加分奖励的依据,以此激励审判法官主动做好当庭履行或期限内督促履行工作。同时,要求法官所办案件,必须做到“首办必善”,即审判法官审结的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必须在确定的履行期限尽最大限度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努力使案件从立案审理到督促兑现善始善终!如果不能做到“首办必善”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则倒查并追究首办法官责任。用制度保证了审执前后呼应、首办必须妥善、审执分立不分家、全员办案一盘棋机制的有效运行。 均分馒头 啃硬骨头 审判法官审结的案件中,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当庭履行或期限内督促履行,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类案件立案后,执行局专职内勤按照立案序号,不论难易,依次分案给第一执行组和第二执行组,组内亦按此法分配给具体办案法官,限定个案20个工作日内执结,每执结一案计10分,不能执结计零分,法官称此阶段为“平均分配馒头”。 对20个工作日内未能执结的案件,在本组内易人执行,执行期限定为30个工作日,执结计20分,不能执结时,计零分并易组执行,执行期限定为40个工作日,执结后给执行法官计40分,仍不能执结时,由执行组长将案件提交专题会议集体剖析,制定方案,确定执行责任人。法官称此阶段为“啃骨头”。第四、第五执行组由基层法庭统一立案,转执行组执行,循环方法同第一、第二组。
集体剖析 找准路数
高台法院对执行组在限期内未能执结和法定期限内无法执结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主持召开全体执行人员会议,集体剖析不能执结的原因,制定出新的执行方案,对案件的处置作出六种决定:一是经剖析有执结可能的案件,重新确定责任人负责执行。二是对难度大、案情复杂的案件,移交第三执行组执行;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的,由第三组审核办理。三是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案件”或涉执上访案件,由督办组全程跟踪督察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反馈当事人。四是对重大、群体性和在全县影响大的案件,向党委、人大和县执行威慑机制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召开联席会议,建议、督促相关成员部门或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执行。五是对于涉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报告中院,由中院组织其他县区法院,采取提级执行、联合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解决。六是对案件当事人确属特困情形的,动用司法救助基金予以解决。
每月通报 公布绩效
为准确反映全院、各组、每个执行法官的工作绩效,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执行法官的能力水平,专职内勤每个月制作《 执行工作反映》、《执行局个人收、结案通报表》、《执行局结案反馈卡》、《逾期执行案件通报》4份文件,公布全院执行收、结案情况,各审判庭审结案件当庭履行和期限内督促履行情况,执行局各组、基层法庭、每个执行法官收、结案情况,逾期未结案件或即将逾期案件数量、案号、天数、办案人姓名等情况,执结案件送审评查情况,案款兑付情况,执结案件反馈情况等等,把全院、各庭、各组、每个人的工作绩效逐月累积公示,直至年底,而12月公布的数据,即是全年工作的明细总结,据此考评,奖优罚劣。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把执行工作引入了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科学管理,良性循环的轨道。
(作者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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