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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余:“两步走”着力构建“和谐平安农村”
作者:刘章林 发布时间:2011-07-01 11:54:42
小争议,处理不好,极容易慢慢升级成为大纠纷。在广大农村,由于人口居住相对分散,村民之间的小争议很难及时得到法律的调处,大多依赖自己心中的是非观来评判事件,争执难下很容易衍生出新的矛盾纠纷。据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调查统计,2005年至2007年间,因小争议引发的的民事纠纷案件占该院受理农村各类案件的68%以上。“大部分争议并不是很大,处理得当的话,很容易解决纠纷,但当事人自身处理的时候都会觉得气难消,导致矛盾升级而后便诉诸法院,给当地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该院负责民事审判的民一庭庭长这样说。
为了更好地扭转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存在的不良态势,构建和谐平安的农村社会,自2008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出了“两步走,两步同时走”的新思路。在实践中“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取得了明显实效。 第一步:摸排矛盾纠纷,诉前调处保稳定 大余县各个乡镇及矛盾纠纷多发村,在政府及村委会墙面上都挂有法官挂点包片服务公示牌,公开了法官的姓名、手机号码和法院两部24小时保持畅通的热线电话,公示服务内容,并承诺“有问必答,有诉即理”。为更好地摸排矛盾纠纷,在诉前解决群众因生产生活引发的各类矛盾,该院还建立和完善了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司法协理员以及广大群众定期走访制度,拓宽与群众双向沟通渠道。对于摸排出来的矛盾纠纷,主动进村入户调解,化解群众恩怨,确保广大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合理地利用司法资源,把司法职能进行合理延伸,该院主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协助调处农村土地权属和承包合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纠纷。“在法官的协助下,调处纠纷更有把握了,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运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三年来,挂点法官共为广大农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925人次,为农民审查合同158份,协助调处纠纷325件,参与农民知识化培训活动24次,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97人次,被社会各界形象地称为人民群众的“律师”、农民朋友的“讲师”、党政部门的“军师”、人民调解员的“老师”。挂点包片工作得到了县委的充分肯定,在全县政法单位进行推广。 第二步:了解社情民意,排忧解难促和谐 大余县安南镇卢老太太生育5个女儿,均已婚嫁。2007年老人以因赡养纠纷把女儿告上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老人随入赘的大女婿夫妇生活。案件审结后,大余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回访过程中了解到,卢老太太生活的并不如意。随即,回访法官把卢老太太及5个女儿集中起来协商。根据老人的要求,女儿们把老太太送入敬老院安享晚年。这次回访活动在当地引起了较为强烈地反响,当地一些赡养问题难于得到解决的家庭很多都在采取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取得了较好的导向性效果。像卢老太太那样在纠纷在法院判决或调解之后,其权益不能完全实现的现象并不在少数。大余县人民法院开展的回访当事人活动,及时从法制和道德两个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很大一部分义务责任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并能够较好地履行义务。 为了有效地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该院还结合“三送“活动,主动深入农村村组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受灾群众、下岗失业和低收入家庭、病残、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受害人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以助困、助学、助残、助病为内容的帮扶活动。仅2010年至今,该院共为以上几类农民群体办好事实事30多件,解决矛盾纠纷19起,提供帮扶资金28000多元。 (作者单位: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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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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