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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困境与建议
作者:崔崇波 李长军   发布时间:2011-06-14 15:05:06


    法院现代化管理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一场革命。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保障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司法统一的需要。

    一、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一)基础设施正不断完善    

    近年来,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在各级法院都得到广泛应用,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先进的办公手段。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法院均已建立了法院内部局域网络,从庭审笔录到法律文书的制作、打印以及所有文字性材料的传输,都可以通过局域网络进行。部分基层法院还开通了互联网站,成为中国法院网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宣传法院工作、展示法官风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宣传平台。

    (二)信息化应用正逐步推广

    目前,各基层法院正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在审判执行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相关受理、分案、审理、审批等程序均在网上完成,实现对案件流转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为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追究提供了准确和有利的依据,为审限管理和实时动态监督提供了平台。

    (三)缺乏人才,制约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开展。

    从目前来看,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既有信息技术专业知识,又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才,由于人才缺乏,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因此在没有一支全体都具有信息化技术知识水平的队伍的前提下,信息化建设对某些法院而言是难以实现的。

    (四)缺乏资金,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难以保障。

    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由于基层法院办公经费本来就很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尚存在一定的困难,建成后要投入大量的后续资金进行维护则更加困难, 都对基层法院本来就很紧张的经费造成了极大压力。对基层法院而言,保障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资金到位存在很大的困难。

    (五)网络安全,是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首要问题。

    目前,基层法院信息与网络安全保密的防护能力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较多问题,网络管理存在欠缺。由于各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技术水平不平衡,管理手段有差别,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为了确保网络安全,建议要布两套线、安装两套网络设备、购买两套服务器。

    二、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第一,加强领导是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基层法院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审判工作难度不断增大,只有将信息网络这样的先进技术运用到办案管理等过程中,才能保证基层法院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基层院长应出克服困难的具体方案,把信息化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二,制定长期有效的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增设机构,充实人员。为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法院应增设信息化专门机构,有专门的技术队伍。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上级法院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和网管人员的培训,针对不同领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  

    第三,争取地方财政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基层法院经费本来就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也造成了部分法院对信息化建设的前景、作用失去信心。建议上级法院应争取信息化专项资金,每年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

    第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计算机水平整体不高,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应采取局域网网与互联网采用物理方式隔离,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采用逻辑方式隔离,并不惜成本对内、外网采用物理方式隔离,针对法院系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院网络安全标准,把安全放在信息化建设重要位置。

    三、我院加强基层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思想认识。一是领导重视。由办公室主任亲自负责信息化工作。院长定期听取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汇报,尽量多的使用审判管理数据进行决策,及时对经费、设备、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统筹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干警重视。每位干警都应当对法院信息化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清楚自己所在岗位是整个网络系统的一个信息点,要积极应对信息化的到来。提高法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促进司法公正奠定科学基础。    

    (二)强化技术培训。从该院实际工作和应用出发,逐步加大干警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专业人员来院就计算机流程管理系统控制等与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进行专题授课,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软件使用,努力提高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信息化素质。    

    (三)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案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尤其是法院数据库的安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要让全院干警不仅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更重要的是要尽快熟悉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的操作和应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具有挑战性、创新性和探索性的工作。面对缺乏信息化建设的工作经验和信息技术人才匮乏的现实,基层法院在进行本院的信息化建设中要准确地定位信息化建设中的各个建设项目,花好信息化建设资金。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摸索探讨,不断总结经验,为更好的履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科技保障。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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