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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父亲3.8万元卖掉刚满14天亲生子获刑5年
作者:侯玉庆    发布时间:2011-05-03 11:46:59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河南省辉县市一农民郭黎平为非法获利,竟将自己出生刚满十四天的儿子以38000元的价格卖掉。2011年4月25日,辉县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郭黎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8月初,家住辉县市山区的郭黎平和自己的未婚同居媳妇生下一男婴,在男婴刚满14天后,经人介绍,郭黎平以38000元的价格将该未满月的男婴卖给新乡市一市民。

    因郭黎平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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