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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打造三个品牌落实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1-03-01 10:10: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鸿江)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增强“执法办案是硬道理,公正高效是硬要求,案结事了是硬责任”的观念,全面打造“三个品牌”,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司法行动中。
打造便民品牌。以“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为目标,着重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现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环境现代化;落实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确保群众享受方便快捷服务;实行案件全程释法,向案件当事人发放联系卡,实现了阳光立案、阳光接待;扩大了速裁案件范围,速裁案件达到民事案件总数的20%,速裁案件调解率100%,形成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格局。 打造调解品牌。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拓宽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陪审员等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2.1%、调解案件履行率达到7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巧用“情、理、法”三字经,促使民事赔偿部分尽快兑现,调撤率达 92.8%,到位率100%;注重行政协调,行政诉讼案件100%协调解决,;强化执行和解,和解率达到46%。 打造法庭品牌。以建设标准化、服务型法庭为目标,加强法庭的基础建设,试行“陪审员驻法庭”调解机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调解率达到86%,服判息诉率达到96%;深化法庭巡回审判机制,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和送法下乡,法庭80%以上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进行处理,较好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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