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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法院刘丽蓉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2-28 10:48: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媛洁)
2月2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刘丽蓉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这是最高院首次推出的最高荣誉,评选刘丽蓉法官是钦州市唯一荣获这一荣誉的法官,,全区法院系统仅得6人获得此殊荣,她也是钦南法院建院以来第一个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的女法官。刘丽蓉法官表示,这次能够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赴区高院参加表彰大会,离不开院党组昔日的培养和指导,这是一份无比光荣的荣耀。也是一份至高无上的奖励,同时也是种鼓励和动力,今后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努力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辜负党和人民对她的殷切期望。 钦南区法院全体干警纷纷作出表示,要以刘丽蓉法官为榜样,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踏踏实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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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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