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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辉区法院蓝晓娜法官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殊荣
发布时间:2011-02-25 16:13: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胜斌 范海妮)   在2月22日召开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蓝晓娜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获得者,全省法院系统仅7人获此殊荣。

    据悉,蓝晓娜自1994年调入爱辉区法院工作以来,十六年如一日,恪守公平公正,坚持廉洁办案,不畏辛劳,无私奉献。曾先后被评为全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标兵”、全市政法系统“百姓好口碑十佳政法干警”、“首届感动黑河十大女性人物”、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优秀法官、全省“十大廉洁法官”等二十余项荣誉称号,并被荣记一、二、三等功各一次。黑河市政法委作出向蓝晓娜学习的决定,当地媒体对她的先进事迹也进行了一系列报道。

    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蓝晓娜法官用汗水浇灌的一串串数字,16年来,她共审理和参与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投诉。办案实践中,她全心全意为民,时刻做百姓的“贴心人”,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符合当地民风民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她倾心为百姓服务,努力做到为群众负责,公正地审理案件,最终使矛盾化解,案结事了。她用自己默默无闻的付出成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楷模,也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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