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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倒卖火车票情节严重 五名被告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1-02-28 10:24: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妍 杨宝智)   2月25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发生在春运期间的5起倒卖车票案件,并当庭对涉案的5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以倒卖车票罪分别判处尚淑英、王庆江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并处罚金,陈庆凤等3人被单处罚金刑。这次集中审判,拉开了上海铁路两级法院严惩倒卖车票犯罪专项审判的序幕。

    这次判决的5名被告人,是今年1月15日在合肥火车站附近的白马服装城倒卖火车票时被抓获的,铁路警方查获火车票共计271张,票面数额合计人民币7.7万元。

    现年47岁的尚淑英系安徽合肥市无业人员,初中文化,曾因在2006、2007年和2010年春运期间倒卖车票被铁路警方行政处罚。今年春运期间,尚不思悔改,继续采用排队购票或者向其他票贩购买车票的方式囤积火车票,并以每张加价10元至50元不等进行倒卖。1月15日,公安人员将尚淑英抓获后,当场从其身上查获北京、西安、沈阳、哈尔滨等方向的软、硬卧铺车票103张,票面数额合计人民币2.8万余元。

    蚌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淑英以牟利为目的,囤积火车票加价倒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鉴于尚在庭审时自愿认罪,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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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供的有关分析资料显示,2010年,上海铁路两级法院审结倒卖车票案件45件,判决认定的车票6600张,车票票面价值人民币114.8万元;6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其中有19人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32人被判处拘役,均并处罚金刑,并处和单处罚金总额人民币240万元。

    去年倒卖车票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案时间和地点相对集中。案件大都发生在人员流动较为集中的春运期间,共有40件,占到案件总数的90%;由上铁法院和蚌铁法院审理的各18件,表明案发地点在上海、蚌埠及周边地区。二是涉案人员年轻、文化层次较高。65名被告人的平均年龄38岁,其中30岁以下的有21人,比上年上升14%;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9人。三是犯罪形式多样,交易方式更为隐蔽。非法成立代售点进行销售,采用电话、网络进行销售和预约销售,尤其是在组织形式上呈现由松散型倒票向规模型倒票发展、由零散型单个从事倒票向有组织、家族式倒票发展的趋势,去年审结这类案件共9起,涉案人员29名。

    上铁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丁德宏表示,倒卖车票犯罪,直接破坏车船票的售购制度,扰乱正常客运秩序,损害运输单位声誉和旅客的经济利益,铁路运输法院历来都把这类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坚决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快从重惩治。随着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运能的大幅增加,春运期间的购票条件将会逐步改善,旅客出行的困难也会有一定程度的缓解;同时随着铁路政法机关的严厉整治和铁路地方的综合治理,欲趁逢年过节“捞一把”、心存侥幸的违法人员应当认清形势,快快罢手,不要因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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