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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十二五” 建设新林州
作者: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玉清 发布时间:2011-01-12 14:49:15
积极推动林州经济发展,努力建设三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是新一届林州市委提出的宏伟蓝图,要想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司法保障不可或缺。林州法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为促进林州“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一、增强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发展大局谋划审判和执行工作 大局就是全局,就是发展趋势。审判和执行工作既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又是法院服务于市委发展大局的重要工具。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是我们克服困难、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要全面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院工作新飞跃,只有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法院工作价值,在服务大局中赢得市委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完善法院的自身建设。 第一,着力打造“干净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以“三个至上”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把个案的处理放在全市大局中去把握,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执行政策与适用法律、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三个关系,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升。 第二,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要高度关注民生,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实体处理护民;要认真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工作措施,做到司法程序便民;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司法活动的人性化,做到司法作风亲民;要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规范司法救助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依法参与诉讼的权利。 第三,大力推进“能动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涉法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办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以调解方式结案,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的作用,积极推动调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的健全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二、狠抓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官队伍 保驾护航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能力,只有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才能真正为市委的工作大局服务。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四抓四树”:四抓就是抓教育培训,建一流队伍;抓审判管理,创一流业绩;抓典型引路,树一流标杆;抓司法为民,造一流环境。四树就是坚持文明司法,树公正形象;坚持审务公开,树廉洁形象;坚持群众路线,树亲民形象;坚持执法必严,树权威形象。为此,人民法院要把狠抓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打造一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院队伍。 (一)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培训、专家讲座、外出学习、观摩讲评等多种活动,确保每位法官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0天,重点要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调解工作能力、文明司法能力和信访工作能力;推行院庭长调研课题承包制,开展应用法学研究,不断提高干警学历层次、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支持和鼓励法官参加本科以上学历学习,以及国家司法统一考试考前培训。要积极开展书记员的速录培训,以适应电脑庭审记录的要求。 (二)加强廉政和形象建设。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坚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对改判、发回重审、重大信访案件评查通报制度,刑事判处缓刑、管制、监外执行案件通报制度,重大案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意见反馈制度,纪检监察查办案件程序制度,法官诫勉谈话制度以及廉政奖励制度等,建立符合法院实际、与司法规律和特点相适应的廉政机制。实行违法违纪案件领导责任追究制,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进一步落实《法官行为规范》,狠抓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切实杜绝“冷、硬、横、烦、推”等损害法院文明、高效司法形象的不良行为。推进争先创优工作。积极争创安阳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先进、模范法院和文明单位。有重点地培养、宣传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形象。 (三)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要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宣传主题,整合调研、信息、宣传资源,多出精品;实行院长、庭长、审判人员三级调研制,拨出调研、宣传专项经费,保障调研宣传信息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成果转化。 (四)加强从优待警。体现人文关怀。深化干警“休假、疗养、体检”制度和从优待警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利用本院刊物、网站开展法官论坛、学术研究、知识竞赛、庭审观摩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和谐法院氛围。最大限度地改善法官的职业待遇,保障法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彰显法官应有的职业尊荣。 (五)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竞争上岗力度。落实定编、定岗、定职工作,实现审判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交流力度,搭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实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要实行序列化管理。逐步实现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行政后勤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上的专业化编队管理,完善法院各类人员的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年底前基本实现对法院各类人员科学有效的专业化管理。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努力将人民法庭建成法院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选拔基地和新进人员的培养基地,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明确责任目标,努力为林州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要找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实在在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贯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下足功夫、下大力气,特别是注意化解涉及林州重点企业的法律纠纷。要正确理解政策原理和法律精神,慎重把握审判尺度,给林州辖区内的企业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支持。 (一)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建立完善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积极推动建立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分权制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更加注重矛盾化解,下大力气解决涉诉信访难题。把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有效缓解当事人上访难、申诉难;继续坚持班子成员接访、法官带案下访等做法,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加强与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特别注意妥善处理企业拖欠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群众关注、十分敏感的拆迁、征地补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既要保护企业的发展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更加注重企业发展,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对生存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要本着“扶持、引导、帮助”的原则,在审理中多做调解工作,在执行中多做和解工作,放水养鱼。要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既要为申请人挽回损失,追回“救命钱”,又要严禁超标的扣押、查封、划拨正在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尽量通过债权变股权、债务变投资、租赁转让等方式维持欠债企业“造血功能”,坚决防止判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多了一批失业者的现象。要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与林州重点企业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培训、协调处理经济纠纷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诚信的竞争秩序,促进市场和谐发展。 (四)更加注重司法为民,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要大力完善巡回审判机制,让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进一步完善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和庭审网络直播等工作,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拓宽司法民主新领域,丰富司法民主新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针对近年来案多人少的矛盾,大力推广全年均衡结案,通过采取对全院各庭的结案情况进行月通报、月评析,推行审限催告、审限监督等制度,确保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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