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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佛兰变速箱脱落保修遭拒 4S店反诉万元保管费
作者:李辰 发布时间:2010-06-03 11:26:49
王女士买了1年多的雪佛兰轿车,在行驶中变速箱整体脱落车辆失控,但是该车的经销商北京某汽车服务公司拒绝进行保修。王女士为此将汽车服务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将车辆保修至可以正常使用,并赔偿各项损失6232元。6月2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女士起诉称,2007年1月10日,她从北京一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出产的雪佛兰SGM164AT型轿车一辆。2008年10月19日晚7点,在正常驾驶过程中,车辆突然失控,后发现该车的变速箱整体脱落,左转向半轴折断,发动机下沉。2008年10月20日,她将该车拖至汽车服务公司,但汽车服务公司至今拒绝对该车进行保修。 庭审中,汽车销售公司答辩称此次事故不属于保修的范围,2008年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固定在发动机上的变速箱的三个螺母已经完全脱扣,因此才造成变速箱脱落,发生这种情况只有可能是误操作或者发生过重大碰撞。而王女士的车刚买不久就发生过一次重大碰撞事故,造成发动机移位,使得价值不到10万的车就花去了25000元的修理费。同时由于事发后王女士一直将车辆放置在公司,车辆长期放置会报废,公司一直对车辆进行良好的保养并进行了维修,现反诉要求王女士支付车辆保管费118000元、修理费4051元。 王女士则认为, 2007年发生事故后也是在汽车销售公司进行的维修,而维修单里没有变速箱一项,而且当时它们证明车辆维修好了,说明变速箱是没有问题的。这次事故发生后,自己的车辆底部和周围没有损伤,变速箱是从车辆内部掉落的,属于保修范围,汽车销售公司应当进行保修,其至今不予保修产生的保管费用应由其自己承担。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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