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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质监局打赢代码官司
作者:杜苏玉 发布时间:2005-03-31 15:25:49
合肥安居苑业主委员会状告合肥市质监局一案,3月28日,经安徽省合肥市中院审理,终审判决,驳回安居苑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2004年9月8日,安居苑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认为合肥市质监局向安居苑东村业主委员会发证违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撤销合肥市质监局向安居苑东村业主委员会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2004年12月24日,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居苑东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合肥市质监局申领代码,合肥市质监局审查核实后向其颁发代码证,并无不妥,遂驳回安居苑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安居苑业主委员会提起上诉,3月28日,合肥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理由不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中安网-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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