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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户农民打赢违法发包山林官司
作者:郭锦贤 发布时间:2003-09-02 14:10:20
一件标的10几万元的农村山林承包合同被37户农民告上法庭,由于该承包合同的签订从程序和内容上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近日被法院确认无效。
2001年8月25日,江西省新干县陈家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山林发包问题。村民户代表会议有30户同意以12.5万元的价款为起点对山林承包权进行拍卖。2002年1月17日,陈家村小组以13万元的价格将山林发包给不是陈家村小组村民的聂某,并签定了承包合同,但该合同未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小组37户村民认为陈家村小组的发包行为违反村民议定原则,遂于2002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家村小组的山林承包方案只有30户村民代表同意,没有达到该村54户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法定人数,而且该承包合同没有报经乡(镇)政府批准,因此该承包合同从程序上来说是违法的。另外,村民户代表会议决议的内容是以12.5万元为起价将山林承包权进行拍卖,而陈家村小组未经拍卖便以13万元的价款将山林发包给聂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属于越权发包。因此,从内容上来说,该承包合同也是无效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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