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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命丧医院 法院调解赔偿
发布时间:2003-08-22 16:10:16


    海南省白沙县一对夫妇六岁的儿子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突然死亡,历经两年的官司,19日,双方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意见:医院支付2.5万元作为补偿。

  白沙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0年5月6日上午,浩浩因咳嗽、咯痰由其母亲带到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治疗。当时值班符医生诊断其是支气管炎。符医生给浩浩开药治疗。当天下午,浩浩的母亲再次带他来到医院。一位刘医生在符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基础上加吸氧给予治疗。9日晚上11点,浩浩突然脸色苍白,嘴唇有些发黑,他母亲赶紧将他送往白沙人民医院就诊。值班梁医生交待护士给浩浩做吸氧处理。浩浩吸氧后,脸色有些好转。10日零时,护士观察到浩浩状况较好,便停止给他吸氧。然而停止吸氧约15分钟后,浩浩又出现紫绀缺氧现象。他的母亲到护士办公室,叫来护士重新为浩浩吸氧。吸氧几分钟后,浩浩缺氧状况得到好转,于是护士没有叫医生。

  10日凌晨4点,浩浩的母亲觉得儿子脸色苍白、嘴唇发黑,又来到护士办公室,因为没有看到医生,便叫护士去看看。值班护士看见浩浩没有出现紫绀,而且呼吸平顺,因此没有叫医生,并将氧气流量表从不足1升调到1.1升左右。6点半,浩浩母亲看儿子睡得太沉,想将他叫醒。这时,巡视病房的医生听到浩浩母亲的呼唤,便走进病房。医生发现浩浩呼吸困难、紫绀,神志模糊,当即进行检查并和护士一起进行抢救。抢救持续到8点,浩浩瞳孔固定,各种反射消失。

  父母一纸诉状将医院告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30%的责任。浩浩的父母不服上诉至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19日,双方到法院接受询问,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医院支付浩浩父母2.5万元作为补偿金。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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