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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肇事雇主死亡 拖欠雇员工资要给付
作者:安金宝 姚学文   发布时间:2003-07-24 11:23:26


    下班后,雇主张某乘坐雇员李某的摩托车出了车祸,雇主张某死亡。雇员李某受到刑事处罚后向雇主的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给付雇主欠他的工资4800元。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的妻子和子女同意给付李某工资款1500元。

  2002年2月至7月,李某在张某的建筑队打工,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因建筑队的效益不好,张某没能及时给付工人工资,但给打了欠条。李某月工资是800元,共6个月,于是张某为李某写下欠工资款4800元的欠条。李某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张某每天都乘坐李某的摩托车回家。2002年8月的一天,二人骑着摩托车行驶到一路口时,因车速太快,撞在一辆转弯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上,张某当场死亡,李某受轻伤。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李某服刑后对张某的继承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给付工资款4800元。张某的妻子和儿女因痛恨李某,表示一分钱也不给。

  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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