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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戴“绿帽” 北京房山区一老板连输官司
发布时间:2003-07-23 19:13:03


    今天上午10时,房山区某餐厅老板李玉山表情沉重地走出市一中院的大门。此前,这位在餐饮业摸爬滚打多年的38岁老板,已因让一位前服务员的丈夫戴绿帽而被判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25000元,今天,他想讨回与该服务员所生女儿的诉讼也被法院驳回。

  妻子赵云凤于1995年4月生下一女儿,现住于房山的外地青年吴立强为自己当上了爸爸而高兴。当时他尚不知道自己身患不育症。根据农村有关规定,吴立强夫妇可以生育二胎,于是他们长期未采取避孕措施,以图再要一个孩子,但赵云凤却一直未孕。直到2002年1月,吴立强去医院检查,医生告知他终身无生育能力。他才如遭受晴天霹雳一般:原来疼爱了7年的女儿不是自己的!

  吴立强回家询问妻子,赵云凤称:1994年6月18日左右,她们夫妇在李玉山的餐馆打工时,李玉山找借口把吴立强支走,然后借机强行将她奸污。

  对此,李玉山却有不同说法,他称两人于1994年6月中旬发生性关系并非强迫,而是你情我愿。知道事情真相后,吴立强极度愤怒,他认为自己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遭受了双重损失,遂于2002年5月起诉李玉山,要求李玉山支付其非婚生女抚育费5万元及给他造成的精神损失费25000元。

  去年12月,市一中院终审认为,李玉山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给吴立强的精神造成严重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其对非婚生女亦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因此判决李玉山支付抚养费4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5000元。李玉山为8年前的一次“越轨”行为付出了近10万元的代价。他认为自己掏了抚养费,吴某又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就应该由自己来抚养。于是他在今年初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非婚生女吴某与吴立强的抚养关系。

  像李玉山与吴立强、吴某之间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吴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市一中院法官告诉记者,李玉山依法应当负担其不直接抚养的非婚生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吴立强与吴某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当于父母子女的关系,吴立强有权继续抚养孩子,所以法院裁定驳回李玉山的起诉。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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