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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便民服务温暖如春
——重庆二中院便民诉讼长效机制建设侧记 作者:张智全 曾杰 发布时间:2012-02-21 14:50:39
新春伊始,春寒料峭,乍暖还寒。 走进三峡库区腹地的便民诉讼站,你会惊奇地发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的法官们,正在缕缕寒风中穿梭于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一丝不苟地上门办案,让当事人倍感司法便民服务的温暖...... 让便民网落更加健全 重庆二中院地处三峡库区腹地,辖区幅员辽阔,交通不便,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如紧邻湖北陕西交界的城口县,距重庆二中院所在的万州区近300公里,当事人参加庭审,来回需要三天。诉讼难不仅直接增大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也导致矛盾纠纷难以及时化解,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切实从源头上解决诉讼难,近年来,重庆二中院指导辖区法院着力构建以人民法庭、便民诉讼站、便民诉讼点、便民联络员为主的“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落。通过加强调研、召开培训会、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逐一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目前,辖区9个基层法院的40个人民法庭在辖区广大农村共设置便民诉讼站58个、便民联系点209个,聘请便民联络员1893名,除紧邻人民法庭周围的村外,每个村至少有一名诉讼联络员,实现了便民诉讼网落的全覆盖。 “以前群众打官司要坐车往返多次,现在有了诉讼联络员,当事人可以不出村就办妥所有的手续,确实方便了诉讼。”2011年12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开县长沙镇副镇长张国安在视察开县法院临江人民法庭黄龙完便民诉讼站后,对便民诉讼网落、尤其是便民诉讼联络员的作用赞赏有加,认为这是解决偏僻乡村群众诉讼困难的有效举措。由于聘请的诉讼联络员全部来自基层,具有社会威望高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等法官不具备的优势,他们既能在诉讼前后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又能在审理执行中当好法官的参谋和助手,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诉讼。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法院开展法律咨询9367人次,传递法律文书16503件,协助执行2352件,诉前调解纠纷2388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让便民服务更加延伸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在利用便民诉讼网落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同时,重庆二中院坚持服务至上,牢固树立“法官多跑腿、当事人少走路”的理念,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服务延伸至农家院落。 云阳县长洪镇方家村身患残疾的妇女吴某,至今对重庆二中院的法官上门办案还记忆犹新:为妥善处理自己本没有胜诉希望的离婚上诉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该院民一庭庭长兰光华,带领合议庭成员,驱车100余公里,再步行10余里山路,找到吴某所在地的村委,通过协商,在村委和当地政府的协助下,为吴某争取到了享受低保的待遇。吴某深受感动,主动撤回上诉。“以往打官司要到法院跑多趟,现在不用出门就能办好,法官确实为我着想!”吴某和家人及周围群众都竖起大拇指,对法官上门审案的作风赞不绝口。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该院在巩固连续多年80%以上二审民事案件深入基层开庭审理的基础上,将一审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纳入巡回审判范畴,并采取建立值日法官、电话口头立案、预约办案、巡回审判等措施,努力延伸便民服务。近三年来,该院80%以上民事一审案件和90%以上的二审案件均在基层开庭审理,每年巡回审判的总里程达80余万公里,“当事人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的目标已初步实现。 此外,重庆二中院还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将便民服务延伸至虚拟空间。2010年,该院投资近200万元,开通了互联网站,建成了11个高清数字化法庭。他们在网站上设置了远程法律文书下载、网上立案、网上申诉信访、庭审直播等平台。目前,该院已经开始了网上立案和网上申诉信访及庭审直播等工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今后,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立案、申诉等手续,随时通过互联网了解自己案件的相关审判进程,并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视频平台远程参加诉讼活动,诉讼难的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让司法救助更加有力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重庆二中院院长孙启福说:“我们辖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当事人因无钱交纳诉讼费打不起官司的现象较为普遍。必须始终带着‘根植于人民,回报于人民’的深厚感情,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救助。”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重庆二中院在严格执行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直接关系民生问题的抚育、抚养、赡养、劳动报酬、抚恤、医疗、工伤事故等纠纷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并开通“绿色通道”。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明确要求在三天内必须审批完毕;凡受救助当事人需要聘请代理人的,协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援助;需要调查取据的,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在审理程序上,凡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决不适用普通程序,促使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法院工作环节基本得到解决。 与此同时,该院针对部分信访当事人、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经济极度困难而上访的情况,为从根本上减少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坚持“应救尽救”原则,通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专门的司法救助基金,及时对生活极度困难的弱势群体给予救助。目前,该院初步建成了包括信访救助、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诉讼费缓、减、免在内的司法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经济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据统计,2011年,该院共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7万元,占所收诉讼费总额的21.3%,发放执行救助款36.2万元、信访救助款68.86万元,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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