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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法官:在白云缭绕的大山上开庭
作者:童晓宁 唐时华   发布时间:2011-12-23 15:05:37


在不通公路的地方,法官溜索过江办案。

  “怒江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福贡县石月亮法庭法官告诉我的那句话――开庭的地方,就在大山上白云缭绕的村寨。”云南电视台一位记者这样说。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地处中缅滇藏的结合部,国界线长达449.5千米,人口53万,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全州总人口的92.2%,州内共有22种民族,其中傈僳族人口占52%。近日,我们跟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诉讼服务边疆行”媒体采访团,在大山深处白云缭绕的地方,探寻这里法官们的足迹。

铁公鸡都站不稳,巡回法庭“阿克几”

  怒江境内遍布高山峡谷,汹涌的怒江由北向南纵贯全境。多年来,怒江两级法院的法官们,除了需要学习法学知识和审判技巧外,还必须要有本地特色的“文武兼备”:“文”就是要能说当地通用的傈僳话,懂傈僳文、懂民族风俗;“武”则是要能爬陡峭山崖,溜索过江。

  提起法院的工作,怒江州人大常委会的秘书长王秀文翘起了大拇指,这位曾经在基层二十多年工作傈僳族干部用了本地人常用的一句幽默话来形容法官们工作条件的艰辛:“怒江两岸 悬崖峭壁上,连铁公鸡都站不稳,更别说人”。这句话还有一个更为生动的事例作为印证:2009年,《法制日报》记者到怒江法院采访,当记者乘坐的车辆行走在怒江峡谷的时候,一头牛突然踩滑从山腰摔到公路上,跌在车轱辘前,顿时粉身碎骨继而弹入滚滚怒江,记者目瞪口呆之余对坚守此地的怒江人更为叹服。

法官们开车通过铁索桥,但是在怒江,还有相当多的地方需要艰难步行。

  王秀文回忆说,以前怒江的溜索都是蔑条编制,有人过江时,没有掌握技巧,四个手指被锋利的蔑条齐齐割下,惨不忍睹。艰苦的条件,激发了改变环境的决心,王秀文称自己是“修路修出感情,再苦再难也要修”。对这样艰苦环境下工作的怒江法官,王秀文赞不绝口:“有时,一个案子要走几天,不论山多高,路多险,老百姓住在哪里,法庭就巡回开庭到哪里,很受欢迎”。

  怒江中院研究室主任李筱槲曾在贡山法院挂职副院长,谈及自己的一次历险,记忆犹新。怒江公路狭窄,而公路往往凿山而建,泥石流灾害频繁发生。2004年冬天,在州府六库的李筱槲赶回贡山参加紧急会议,当时下着瓢泼大雨,当车行至半路,他突然发觉前面山上声音不对,赶紧停车。短短几十秒,巨大的泥石流已经把前面窄窄的公路全部掩盖。“如果没听到声响,继续往前走,那绝对就是车毁人亡”,李筱槲感叹,“现在想想,都在后怕!”

福贡法院法官溜索过江,对怒江法官来说,这是一门必备的功课。

  在怒江,民族和谐,但有时乡邻之间,为了一棵树,几只鸡,小小的一件事,就有可能引发诉讼,小案件会影响大和谐,于是,国徽往树上一挂,核桃树下,田边地角,都是法庭开庭的地点。福贡县法院副院长邓兴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福贡法院受理了一个村的三个案子,其中两件是山林土地纠纷,另外一件是离婚案件。为了提前摸清案件情况,法官们提前一周来到现场,从县城到村子,开车1小时,从村子走路到土地现场,又花了2个多小时,前后往返7小时。当法官们饿着肚子回到县城,已经是繁星满天。但是,辛苦没有白费,由于调查扎实,三个矛盾突出的案子,就地审理,结果两个调解,一个判决,判决的案子,最后当事人也服气不上诉。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官们还现场作了一场法律宣讲。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当地村民都来听,就在家门口,全听明白了。

  “我们这里山高路远,很多案子,假如你要求当事人来法庭处理,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负担,而且办案周期会很长,社会效果也不一定好。我们走出去办案,不仅可以宣传法制,更重要的是拉近了法律、法院、法官和群众之间的距离。”福贡县人民法院院长文志辉这样总结。

  12月13日,正是泸水县古登乡的街天,街上熙熙攘攘,“泸水县法院街天法庭”拥挤的咨询台前,法院副院长覃华、古登法庭庭长乔宇翔等几位法官正在忙着接受当事人的咨询。这个街天法庭,每季度在古登乡开设一次,而其他的时候,他们还要前往法庭下辖其他两个乡镇去开设。而位于古登街中段的古登法庭,则是常驻的街天法庭,在这里,没有上下班和休息日之分,只要群众来到法庭,就是法官们法律服务的时候。

  “我们对街天法庭宣传的婚姻家庭、山林土地等和我们生活相关的法律非常感兴趣。这些法律,就是我们少数民族自己的法律,巡回法庭‘阿克几’(傈僳语:很好)。”现场咨询的村民波户乍高兴地说。

会说傈僳语,群众才会和你掏心窝子

  怒江州法制局局长李岚是土生土长的怒族人,云南大学毕业后毅然选择回到家乡,曾在检察院、纪委工作过多年。李岚会说大部分的傈僳语。对于语言,她有着自己的感受:“在怒江,傈僳语就相当于普通话,不会傈僳语,就无法办案”。回忆起当时和法官们一起下乡办案的场景,李岚感慨不已:“很多案子,你不说傈僳话,群众摆摆手就走了,为什么?因为他们听不懂,但是假如你会说傈僳语,他们就觉得亲切,几句话,就觉得你是自己人,才会和你掏心窝子。”

  怒江中院副院长、白族法官尹相禹对各地法院情况和当地的民风民俗如数家珍。在经过泸水县的一个地方时,尹相禹指着怒江对面的一个村庄说,对面村子里有一个家人,先是兄弟俩因为三十六片石棉瓦打官司,后来又是父子俩因为一棵树诉讼。 我也记不得自己和同事们跑了多少趟了,单纯解决诉讼,矛盾没有解决,这不行,作为法官,你还要做一做工作,让他们解开心里的疙瘩,通过做工作,现在和谐了,他们再没有打官司了。在谈到语言学习时,尹相禹还有一段难忘的经历,由于是白族,他到中学时候还不会汉语,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很好的老师,教他汉语,“这对我们来说,可也是一门外语呀,非常重要呀”。尹相禹幽默地说。

  怒江中院的怒族法官桑金波会傈僳、白族、怒族、汉语、英语五门语言,桑金波告诉我们自己会这几种语言,和他的经历有着重要的关系:他的父亲曾经走马帮到国外,会几句英语;他是怒族,怒族是母语;他的乡邻是傈僳族,跟着学会了傈僳语;他的媳妇是白族,所以白族话在生活中就学会了;上小学后,跟着老师学会了汉语。现在,他是中院的快译通。桑金波的几门语言,成为他工作的好帮手。2008年4月份,因为母亲将分家后给儿子的农田出租,泸水县小沙坝乡傈僳族村民阿炳被亲生儿子起诉,母子情即将破裂。当时,桑金波并不急于开庭,他驱车1个多小时,再走了2小时山路,找到母子调解,起初母子俩互不相让,桑金波用傈僳语,结合国家法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长达3天的反复做工作,母子俩终于和好如初。桑金波法官已经记不清办理了多少这样的案子。2010年10月,泸水县上江乡两个村之间发生土地纠纷起诉到法院,通过多方调处均不成功。两村数百人手持刀、弓弩,械斗一触即发。桑金波和同事赶到现场,劝说村民分别派出代表谈判。从当天中午两点多至晚上八点多,经过桑金波和同事们的耐心调解,两村村民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然而,怒江法院的法官们并不是全部都会本地少数民族语言。尹相禹介绍,虽然怒江州法官90%以上都是少数民族,但真正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的不多,曾经全州法院每年雇请翻译的费用高达20多万元。2008年,新上任的怒江州中院院长滕鹏楚发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随即从申请民族学生定向招录、对现有法官少数民族语言培训等方面入手,要求45岁以下的法官全员进行傈僳语的全员培训。

石月亮法庭,法庭正在组织学习每天一句的傈僳语。

  2010年4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到怒江州调研,当他看到当地法庭“双语学习,每日一句”的黑板报时,给予充分肯定。如今,在福贡县石月亮法庭,匹河法庭等基层法庭,傈汉对照的小黑板已经随处可见。匹河法庭的李建忠庭长说:就按这个土办法,一年也能学个八九百句,很管用。石月亮法庭的傈僳族庭长田成忠介绍,石月亮法庭的小黑板,正是全州傈僳语学习的发源地。“不仅仅是法官学习,群众也喜欢到法庭来,对照傈僳语学习汉语,不懂的,法官们就地解答。”

  在怒江中院,记者看到一套由怒江中院专门组织精通傈僳语言文字的专家及法官共同编写的《傈僳语学习手册》及配套教学光碟,全国公开出版发行。这本凝聚着怒江法官心血的小册子,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充分利用当地傈僳族群众生产、生活语言,傈汉对照,易学方便,现在成了怒江干部群众的“抢手货”。

  “因为实用性非常强,学习手册不仅政法机关,而且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在争着购买”。对法院工作非常熟悉的怒江州政协秘书长和相全介绍。

和谐的方式

  2011年12月16日,贡山县法院刑庭来到丙中洛乡法庭巡回审理普阿利等6名村民盗伐林木案,这是一次别开生面的和谐审判,被告并没有戴手铐,而是人性化的庭审。开庭之前,一名被告的家属抱着婴儿前来旁听,刑庭庭长密凤兰和女法警队长上前抱着孩子哄了哄。她告诉记者,因为村民对法律很不了解,这种案子主要以教育为主,该案的被告属于取保候审,法院的人性化审判,这样盗伐的案子越来越少,而且面对一些不法商人的诱惑,很多村民还会主动举报。

  贡山县法院丙中洛法庭,被尹相禹称为“案子不多,但是事情不少”的地方,案子不多,是指自法庭成立来共受理案件10件,但是都适用简易程序以调解方式结案。事情不少,主要是因为法庭参加当地的综治等工作,“把矛盾排除在诉讼之前”。因为,丙中洛人民法庭有着特殊的意义,地处省际(云南与西藏)与州际(云南怒江与云南迪庆)结合部,与缅甸直接距离仅20多公里,所辖区域内多民族聚居。该法庭于2008年成立70多个自然村辖区人口约13000余人。精通藏语、傈僳语、怒语的丙中洛乡法庭工作人员张石宝介绍,以辖区的秋那桶村为例,法庭会定期进村宣传,10多年未发生过一件刑事案件。记者在秋那桶村采访时,亲眼目睹了少数民族群众看见法官进村宣传,奔走招呼,纷纷拿来美酒,放声歌唱。

山法院法官到辖区秋那桶村宣传法律,在这里,法官们是少数民族群众的贴心人。

  2011年12月17日凌晨六点半,天尚未亮,一轮弯月尚挂在高黎贡山山头,怒江上,乳白色的浓雾渐渐升起,丙中洛法庭庭长黄跃像往常一样起床,和两位同事一起开始清扫法庭院子,他们知道,打扫完院子,乡亲们进门,丙中洛法庭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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