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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里的法律悲哀
作者:汶金让   发布时间:2011-09-28 08:29:33


    日前,央视法治在线报道了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九江政法学院正教授兼副院长张俊残忍地杀害了38岁的院长、副教授李长江。更为可悲的是,张俊系李长江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

    这件轰动全国的杀人案,让许多人唏嘘不已。它不仅仅是一场丑恶的权力斗争,也是破格提拔干部惹的祸!权力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可以熏黑一个人的心,使人之不为人!李长江就这么痛心地因为看错人死在自己曾经最赏识的“优秀人才”手里!

    最近一段时间,不管是“美女镇长”,还是河北最年轻的县长闫宁,或者其他因为“破格”而得到提拔的众多官场后起之秀,都引起一片舆论哗然。众所周知,德才兼备是人才选拨的基本原则,可现实情况是,破格提拔屡见不鲜,并常常引发热议,甚至会被捅到媒体上,炒得大家都不得安宁。

    这不能怪群众和媒体人多嘴。正常的事情,往往无人会产生怀疑,而出格的事情,你就不要怨人家说!

    权力是香饽饽,也是烫手的山芋,一不小心会被烧伤。李长江在选人方面认人不清,其最终招来杀身之祸,让人惋惜。

    德才兼备之后,其实还有一个原则,就是以德为先。可这后半句常常被人遗忘。李长江肯定也忽视了这一点。35岁从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研究生毕业的张俊,应聘时幸遇李长江赏识,不到三年便从讲师到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再到法学系副主任、副教授,最后升至副院长。可李长江怎么也没有想到,本应感恩的张俊是一个有才无德的人,平步青云的他被权力腐蚀坏了,自视学识渊博,能力超强,不习惯于老被别人领导,一心只想拥有更大的权力。于是,两人便常因工作琐事明里暗里发生冲突,为权力而竟争,明争暗斗本是常事,可一个无德的人动了杀心,便做出杀人焚尸的惊天大案。这就是有德之人与无德之人的区别,可惜在同事眼里“做事踏实、与人为善”的李长江再也听不到这样的道理。

    为人师表的政法学院的老师弄出这么大的事情,这可给那些更为年轻的莘莘学子们好好地上了一课!人不可貌相,看似文弱的老师也会杀人!可见,一个人在任何时候还是修身立德为先,要不然业务能力再强知识再多也是无用。

    如果李长江和政法学院的领导班子能早一点认识到这一点,也许一切都可以避免。这也是该院长期忽视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结果。大学不能光重视论文发表数量和研究成果的多少,一个人的人品比什么都重要,学识并代表一切。知法犯法的张俊之所以会发展到如此地步,人事变动和出差报销等只是外因和诱发因素,主要是他长期不注重个人修养、急功近利、势利钻营、权力欲恶性膨胀的结果。央视法治在线以《江西冲动的代价》为题播出该案,笔者以为不妥,这那是什么“冲动”,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张俊纯粹是一个站在讲台上的法律伪君子,是一位品德低下、“理智”熏心的危险分子!

    一个政法学院的副院长、教授,杀人焚尸,其不仅突破了法律的底限,更是突破了道德的底限。这是“破格”惹来的祸!一个心态如此极端的教授和副院长,我想象不出他是如何德育下一代,如何领导教职员工的,这无疑是法律的悲哀!

    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崇尚权力的“人才”在我们的党政机关并不在少数,时有报道的“权力丑闻”就是明证。

    看人不能凭表象,必须深入全面调查其各个方面。但愿这一血的教训能使我们的组织部门得到警醒!但愿这一教授残杀事件不要吓了我们的学生!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到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让那些真正为人民谋福利、想干事会干事、有修养、品德高尚的人走上领导岗位,这样,我们的事业才会充满希望!

    (作者单位:陕西凤翔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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