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警惕“淘宝体”污染法言法语
作者:汶金让 发布时间:2011-08-18 16:03:12
“亲,现在起至12月31日止,您拨打24小时免费客服热线110,包全身体检、包吃住,还有许多聚划算优惠套餐……”这可不是一条淘宝网站推销卖货的帖子,而是福州警方以“淘宝体”形式在新浪微博上对逃犯发布的“通缉令”。(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12日讯)
淘宝体,特指淘宝网上卖家与买家之间的亲密交流和语言表达方式,常见字眼有:“亲”、“包邮哦”、“好评哦”。可近半年来,它突然走红网络,甚至从大学招生广告和一些商家用语走进了公安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和通辑令。“亲,快车道很危险哦!”“亲,红灯伤不起哦!”郑州交警这样的安全宣传词打破旧有传统,确实很吸引公众的眼球,显得亲切而生动活泼。但是,“好话”并不是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用,并一直推广到通辑令中! 众所周知,法言法语是执法部门或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表达自己思想的一种法律专业用语,它具有固定的格式和习惯。其语言特点是注意含义精确和简炼,语气严肃认真。而用淘宝体书写通辑令,读后给人一种“儿戏”的感觉,我们仿佛不是在通辑犯罪嫌疑人,而是在跟他们玩,甚至给人一种“嬉虐”的口气!这简直与法律的威严和神圣背道而驰,笔者不敢苟同这样的亲民“作秀”! 执法为民应当体现在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实际执法活动中,体现在执法时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上。和蔼、温柔、诚恳、认真,不打官腔,不讽刺挖苦,不打诳语是基本要求。而这种针对嫌疑人的通辑“淘宝体”则完全是用错了地方,它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给人一种“不雅”之感!我想那些被通辑的犯罪嫌疑人有朝一日看到这样通辑令,一定会是轻松大笑的!他们甚至会嘲笑我们执法机关如此莫名其妙的“仁慈”! 执法不是一场游戏,法律也不是被游戏的主体,更不是商场上的“卖家”和“买家”。在“作秀”之风盛行的时代,法律必须保持其应有的严肃稳重和庄严,切不可流于商业化和庸俗化,那样的话,我们会失去人民群众对我们应有的尊重,甚至会沦为路边的笑料! 试想,如果这样的淘宝体流传到我们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效果!我想那肯定会是一种独一无二的“难堪”和“愚乐”!“亲,因为你投案自首,所以本院依法从轻判处你死缓”,当那些待决的犯罪嫌疑人听到这样的判决,一定会被“雷倒”在地的!而老百姓听到这样的判决,也一定会大失所望的! 如果我们的司法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这样的“淘宝体”法言法语去与当事人沟通和交流,那绝对收不会有什么好的效果! 所以,法言法语切不可使用什么“淘宝体”、咆哮体、凡客体和非诚体,那不是一种“执法为民”的体现,也不是真正的司法改革和创新,那些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亲切,会让我们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陷入一种不公的“滥亲”境地,说不定还会成为一场法律的亵渎!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篱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