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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 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
作者:巩宸宇 侯文昌   发布时间:2024-10-23 09:53:04


  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举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专题会商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一体抓实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

  最高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炤代表驻院纪检监察组通报调研发现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和监督意见。总的看,最高检党组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检新情况新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检察权运行更加公正规范廉洁。但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也存在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够深入、制约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制约监督制度落实不够有力、主体责任履行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要予以重视和解决。建议最高检党组不断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严格依法履职,持续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驻院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深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执纪办案,与最高检党组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纵深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对驻院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最高检党组完全认同、诚恳接受,将切实抓好落实。”应勇强调,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的重要方面。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聚焦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完善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应勇指出,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重在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要一体抓实司法责任的归属、落实、认定、追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加强检察管理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要全面贯通、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自觉接受外部制约监督是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的重要方面。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履职制约,深化完善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制度,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应勇强调,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关键要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事、管人。要持续完善制度,紧盯检察履职重点环节,提高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做到重点突出、务实管用、形成体系。要狠抓制度落实,健全落实、督导、检查、问责等机制,切实提升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质效。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需要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最高检党组承担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承担“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监督责任。最高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担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希望驻院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监督、深入监督、有效监督,与最高检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更好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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