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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院开启“检察蓝+社工红”模式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作者:杨春爱 发布时间:2024-06-20 17:04:03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的规定,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水平,6月19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与贵阳南明启明社会工作服务社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双方本着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的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引进司法社工常驻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观护帮教、家庭回访等工作,合作涵盖精准帮教服务、专门学校社会工作服务、预防性服务及专业技术培训服务等内容。 签约仪式后,双方展开座谈,就如何共同推进天柱县涉案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支持服务交换了意见,并对服务合作项目进行梳理和交流。 近年来,天柱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开启“检察蓝+社工红”模式,发挥社会爱心团体作用,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用心、用情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努力不让一个受伤的孩子掉队,让他们在微风细雨中感受法治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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