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普及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3月22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河长办、水利局、水文局等单位,开展以“管好水资源,建好幸福河”为主题的“世界水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向来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宣传资料,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有奖竞答活动等方式,宣讲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典型案例,倡导大家爱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答疑30余次,呼吁群众主动参与到水资源保护、节水节能的知识学习中,自觉做到节水意识内化于心、节水行为外化于行。
近年来,浦城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以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联动平台、强化普法宣传为抓手,切实发挥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作用,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巡回审判、生态巡河、增殖放流、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构建全链条水资源司法保护模式,切实当好绿水青山“法治卫士”。
下一步,浦城法院将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不断解锁保障绿色新发展的“法治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