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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实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广丰法院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13 14:24:01


  为做好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近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联合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专项行动,对2023年辖区内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实地回访验收。

  “就在后面的山场上,种了100多棵油茶树幼苗,我带你们去看。”2022年12月,邱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某山场滥伐林木的立木蓄积24.834立方米。2023年4月,邱某某主动在生态受损山场原地补栽油茶树幼苗。

  实地查看发现,油茶树幼苗存活率较高,生长情况较好,因滥伐林木受损的生态通过原地补植复绿逐渐得到了修复。“过去这一年,我来看了好几次,山脚的长得没有山腰的快。”曾经站在被告席上的生态环境破坏者变成了绿色生态“守护人”。

  某建筑材料厂在经营期间,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扒挖山场林地,造成了山场8622平方米的林地原有植被被破坏。2023年5月,被告周某委托某公司就案涉被毁林地恢复设计相应的方案,并按要求实地进行补植复绿。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起诉人和被告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人对已实施生态修复造林的树木进行养护,确保其在2024年8月31日时树苗的成活率达到85%以上。

  “这些枫香现在看起来还是太小,成活率也不高,还没经过伏季的考验,离验收不到半年了,建议你们再补种一下。”生态修复造林情况不尽如人意,桐畈人民法庭的庭长黎金涛向当事人明确了及时补栽新树苗、提高树苗成活率等后续复绿要求,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审判只是生态修复的开始”,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才是环境资源审判的终极目标。广丰法院将充分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推动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有机结合,探索建立生态修复“双验收"制度,即判决前由专业机构进行合格验收、判决后由法院等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效果验收,主动把对环境的司法保护从审判阶段延伸至判后环境修复阶段,走实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让”补植“能够真正”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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