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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作者:闫晶晶 发布时间:2024-03-15 10:09:5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了解,202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000余件,同比增长16.8%。此外,探索办理食品药品安全以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00余件。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兽用处方药等违规经营使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案件3件。 这批典型案例聚焦解决消费者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比如“人药兽用”、动物血制品非法添加工业用甲醛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盯新业态中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新问题,比如针对短视频平台上“探店达人”等收费探店视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对MCN机构加强监管,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发布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网络食品消费安全。这批案例还聚焦违规使用生鲜灯、违法销售境外药品等问题,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 记者注意到,这批典型案例中有一件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针对某汽车销售公司设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的行为,依法支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例,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推动与行政主管部门、公益组织形成合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4年2月至1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系列重点工作,包括督促预制菜产业规范发展;督促整治食品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督促整治药物滥用等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关于印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准确把握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导规范作用,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兽用处方药等违规经营使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现予印发,供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5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目录 1.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兽用处方药等违规经营使用行政公益诉讼案 2.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行政公益诉讼案 3.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4.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以探店视频形式违规发布涉食品安全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
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进口商品连锁超市违法销售境外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7.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动物血制品非法添加工业用甲醛行政公益诉讼案 9.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诉董某某等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0.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支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某汽车销售公司设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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