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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约监督,确保权为民用
作者:夏廷堂 发布时间:2024-01-23 14:06:31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强调“要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 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人民;一旦被滥用,则滋生腐败,祸国殃民。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滋生腐败,只有强化制约监督,才能确保权为民用-。 要强化正确的权力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党员干部首先要明确,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而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要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这不只是一句口号,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去为党和人民谋取最大利益,这是党员干部的基本义务。如果领导干部掌权之后,缺乏正确的权力观,不能正确行使权力,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特权,为所欲为,任性用权、任性弄权,公权私用,将自毁前程,身败名裂。从近年来,各地查处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可以看出,权力观扭曲、异化是走入歧途的重要原因和显著特征。为此,党员干部要树牢正确的权力观,要把握好、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在其位谋其职,在其职尽其责;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用好手中权力,尽好自身责任,切切实实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要增强规矩意识,做到依规依法用权。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为此,领导干部首先要在党纪党规范围内,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依规履职,依矩用权。要常思权力从哪里来、该怎么用,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自觉用党纪党规约束和规范用权行为,决不能超越党纪党规搞我行我素、自行其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搞清楚在法律制度规定范畴内什么权能用、什么事能干,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做到这点,最重要的就是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明确权力界限,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大都是从触犯党纪国法开始步步陷入犯罪深渊的,教训极为深刻。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源头治腐,实质就是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建立惩防并举的反腐败体系,彻底解决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扎紧“不能腐”的笼子。邓小平同志指出:“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好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10多年来,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总结出许多重要经验,其中一条就是“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增强制度刚性”。事实证明,按法规制度行使权力是最有效、最安全、最深得人心的用权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导致腐败,应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斗争的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应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制度的强大威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应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守起来。与此同时,制度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各级党组织肩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规范履职行为、强化监督执纪,让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惩治是一种有效的预防,也是对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滥用权力的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必须把严厉惩处作为促进监督的有力武器,严厉查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贪赃枉法等滥用权力的行为,使领导干部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党是执政党,领导干部手握权力,掌握大量社会资源,如果缺乏健全完善的用权法规制度,权力失去约束、不受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潜规则盛行,最终导致腐败。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最大爱护。大量事实表明,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受到制约和监督,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监督是“防火墙”、“杀毒软件”,监督是成长进步的保障,自觉主动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就能在实现人生最大价值、安全健康成长的同时,为事业的发展进步贡献力量。只有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思维和决策的习惯,才能有效地避免决策失误、执行失真、行为失范,才能一以贯之,树立公信,赢得民心。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一种直接方式,具有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替代的作用,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舆论监督。共产党员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的领导干部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 要健全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权责法定,完善权力配置机制,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所有公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必须依法确定和行使。通过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合理分解,促使领导干部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要坚持权责透明,完善用权公开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要及时公开。要大力推动权力监督信息化,推动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坚持权责统一,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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