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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助力 法院执行有力 修武县专项监督有效缓解“执行难”
作者:张玉强 发布时间:2023-12-22 14:24:51
在河南省焦作市法院系统,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前三个季度均排名第一,有何秘诀? “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执行工作开展的专项监督,不但给我们带来了工作的底气,还带来了人大代表的鼎力相助。”12月18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苗小艳一语道出答案。 截至目前,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新收首次执行案件2167件,结案1798件,平均结案用时较去年同期缩短7.75天。 民商事案件执行难,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些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执行难,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审判机关由人大产生,人大对其开展监督是法定职责。修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三龙介绍,今年年初,为达到“监督、沟通、化解、提升”的目的,修武县人大常委会选派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工作,切实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监督。 重点监督的目标为2023年首次执行的民事案件,主要是涉民生、涉企业、涉群众利益案件以及县委关注的重点工作涉及案件。 监督方式多样确保效果。制作人大代表监督联系卡,人大代表在3日内将联系卡送达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每月至少与申请人、被执行人联系一次,充分了解诉求。人大代表主动参与监督,听取案件进展情况,参与执行案件讨论、执行方案的协商制定。人大代表可以全程参与执行案件的调解,可以参与集中执行行动,也可以参与个案执行,对执行规范化等进行监督。 为更好推进专项监督工作,修武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联络沟通机制,每半月人大代表、法院案件承办人联系沟通一次。修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每季度都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县人大代表联系案件的进展情况。 在总结4个乡镇试点经验基础上,专项监督已在修武县全面铺开,成效明显。 从“看天收”到“有人盯”,让案件时刻处于监督之下。“执行干警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在执行案件时主动报告案件情况、征求意见,邀请我参与案件执行的各个环节。”修武县人大代表马巧艳感触颇深。 从“死结”到“活扣”,促进案件当事人的有效沟通。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后,更容易赢得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信任,充分发挥“润滑剂”作用。 从“僵尸案件”到“案结事了”,部分案件得到彻底解决。七贤镇人大代表辛建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多次入户劝说一对闹到法庭的夫妻,最终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男方按要求给予抚养费。 从“门外汉”到“明白人”,人大代表素质得到提升。人大代表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司法程序,对人大的职责及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认识更深,履职意识更强,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贡献了人大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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