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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余万元养老钱回“袋” 老人们竖起大拇指
作者:杨丽萍 张鸣水 发布时间:2023-12-07 14:45:58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12月4日-5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举行为期两天的涉芦桥养老院非法集资款集中发放活动,将已执行到位的1400余万元发放至849名被害老年人或家属手中,将“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谢谢法官帮我们追回养老钱!”老人们握住了法官的手道谢。 “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以后可别贪图高收益高回报啦,那些都是骗人的,要擦亮双眼、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哦!”法官笑着回应。 以“养老服务”为饵,诱骗老人入“陷阱” 2004年,汪某、陈某联合成立三明芦桥养老院。2010年3月开始,汪某、陈某为解决经营资金问题,聘请营销团队向社会公众推出预售“养老服务”,承诺预先购买不同数额养老院服务,可享受相应等级的折扣优惠,并每年根据购买的数额发放补贴福利,若老年人不入住,养老院年补贴福利可以年利息方式给付。有了诱饵,汪某和陈某便准备“放线钓鱼”,遂通过组织人员上街或前往老年人聚集场所给老年人散发传单、举行推介会邀请老年人听课等方式,不特定向三明地区老年人宣传、预售“养老服务”。 经审计,2010年4月至2016年9月,汪某、陈某以三明芦桥养老院名义,采取上述方式预售“养老服务”共计1542人,吸收公众资金累计9350.62万元。 案发后,汪某、陈某潜逃至国外,案件一度止步不前。2021年6月,汪某、陈某主动回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赔了部分资金,尚有共计35792280元未退赔给849名被害老年人。 今年3月,三元法院判决汪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继续追缴汪某、陈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5792280元,发还集资参与人。 快速执行处置变现,有序高效发放案款 为尽快帮助老年人拿回养老钱,判决生效后,三元法院当即启动执行立案程序,实现审判执行无缝衔接;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前往福州、上海等地对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等财产处置程序,汪某、陈某名下的房产陆续成交,但芦桥养老院却无人问津,二次拍卖流拍,需要启动变卖程序。 考虑到芦桥养老院财产处置周期长,老年人急于拿回自己的养老钱,承办法官决定先行将已执行到位的1400余万元发放给849名老年人。因涉及老年人数量众多,三元法院执行局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一是做好活动通知,在案款发放活动前给每位受害老年人编号,每半天邀请200余名受害人到场领款,提前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老年人对应编号、需要携带的材料和到法院领取案款时间;二是做好人员部署,确定好总指挥、副总指挥、每日活动负责法官、释法析理组、退赔组、警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活动人员安排,此外还特邀列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名医护人员到场,预防老年人突发病情需要急救的情况;三是做好物资保障,给等候领款的老年人免费提供饮用矿泉水,从安检室到案款发放处路上醒目位置贴上“领款处→”路引指示牌,在台阶处贴上“小心台阶”等提示信息,谨防老年人不小心绊倒或摔伤。 12月4-5日,非法集资款集中发放现场,三元法院执行局局长郭惠容先是对到场的老年人或家属介绍了涉芦桥养老院非法集资案款执行到位情况,公布案款分配方案,介绍现场领款共分4个小组,每个小组对应的编号范围,让等候的老年人做到心中有数,对应哪个领款组别。随后,法院工作人员给被害老年人发放《收取执行案款银行账户确认书》,指导老年人填写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退赔组以现场“叫号+名字”的方式,引导老年人前往办理领款手续。释法析理组则逐一耐心解答老年人提出的各种疑问,警务保障组在维持好现场秩序的同时,亦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不仅如此,为了第一时间将老年人的损失兑现成看得见、拿到手的“真金白银”,三元法院执行局决定在现场进行退款审批手续——老年人办完领款手续后,承办法官立即核对信息录入系统,执行局局长、分管领导当场审批,财务人员当场在系统操作发放案款,有的老人还未走出法院就已收到钱款到账短信提醒。 “如果是本人前来,他们只需要确认户名、开户行、身份信息和退赔金额,确认无误后摁下2个红手印就能等钱款到账。我们一般3个工作日内会把退赔金额发放到被害人银行账户中。对于腿脚不便的老人,我们后续会开展‘上门服务’,确保每个老人都能实实在在领到案款,让每个老人都能‘老有所安’。”郭惠容说道。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和睦,事关民生福祉。近年来,三元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作为政治大事、本职要事、民生实事,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把追赃挽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强化审判、执行衔接,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凝聚执行合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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