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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印发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作者:张昊   发布时间:2023-05-17 11:27:19


  近年来,大数据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而检察工作也同步进入信息时代、数字时代,“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着新时代的检察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检察机关数字控申建设有哪些进展?如何实现大数据赋能?下一步最高检对数字控申建设有哪些新的安排?《法治日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也可称控告申诉检察厅)负责人。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该负责人介绍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控申工作不能再局限于常规思维、常规认识,要主动跟上、适应数字化时代大势,正确认识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的重要性,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控申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为此,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在《2022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要点》要求,推动控申工作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充分运用控申检察大数据,精准高效开展数据分析,推动控申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地控申部门紧跟最高检工作部署,自觉对标对表,强化实战导向,以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为突破口,有效服务控申检察办案,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

  “近几年,整体来看,控申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抓得不错,大数据运用有了一定发展。”该负责人进一步举例说,例如全面上线运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实现四级检察院所有信访线上办理,回复情况全流程监控;又深化网上便民服务,2019年“12309中国检察网”上线,2020年又开通“检访通”信息系统,群众可通过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并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

  与此同时,控申工作的数字化运用仍然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例如,当前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因信息衔接不畅通、救助标准不统一、部门协同不及时导致救助实效不到位等问题。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对一年多来各地涌现的优秀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模型进行了梳理和筛选,编发了这批5个典型案例,介绍大数据如何实现赋能类案司法救助——

  检察机关打破数据壁垒,积极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实现有效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同时基于大数据研判,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双向衔接,提升了救助效率,增强了救助实效,充分展现了大数据在推动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高质效发展、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对于最高检对数字控申建设的新安排,该负责人介绍说,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在今年初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全力融入和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推进研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司法办案监督模型,积极构建控告申诉“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下一步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

  各级检察机关控申部门都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克服就案办案等司法惯性,树立大数据意识,在办案履职中不断释放数据效能,从个案中提炼类案线索,从类案中寻找治理规律,进而实现源头治理,为促进中国法治模式的现代化转型贡献力量。

  检察业务系统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开通以来,已经产生汇聚大量控申案件,形成海量数据,是检察数据的“富矿”。要主动运用大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挖掘、碰撞、利用,才能发现数据之间的内在关联和发展规律,才能充分运用、有效发挥数据的内在价值。要注意发现控申案件背后的异常现象、共性问题,从个案中寻找类案线索,从类案中寻找治理规律,进而创建监督模型,实现类案化治理、源头治理。

  网上信访基本可以实现“足不出户”“零在途时间”,更为便捷、高效,有利于群众反映问题,有利于改善信访秩序,也有利于及时解决问题,及早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网上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网上信访工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成为检察机关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

  此外,还要注重大数据能力培养。聚焦数字时代对控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借助“外脑”,在控申业务培训中增加数字检察、大数据运用方面的培训内容,提升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强化大数据运用实战练兵,提高控申人员的大数据运用、模型构建、使用和类案分析能力,努力培养一批讲政治、精业务、懂“数字”的高素质复合型控申检察人才。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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