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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城固法院与您同行!
作者:胡兰 发布时间:2023-04-17 14:56:49
普法宣传现场。 普法宣传现场。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4月14日、15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县委政法委的号召,组织干警参加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知识普法宣传活动。 该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围绕“什么是国家安全日”、“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等国家安全知识,向过往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让群众认识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鼓励群众在生活和工作中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该院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同时对提升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城固法院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开展国家安全知识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国家安全的氛围,筑牢国家安全人民的防线。 知识小课堂 1、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3、如需电话举报,请拨打全国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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