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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当庭宣判贪污犯罪案
作者:贾滨菡 文璟研   发布时间:2023-02-23 15:30:02


庭审现场。

  2月21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德育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贪污犯罪案件,岳池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军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干部及被告人家属等3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9年期间,时任某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人员的杨某某伙同时任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张某某(另案处理),利用张某某审核、申报、验收农业科普项目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协会、编造虚假资料等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两次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40万元,其中杨某某分得16万元,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在王德育审判长的组织下,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并就犯罪性质、量刑情节等发表辩论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自己未能抵制诱惑走上犯罪道路深深忏悔。

  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后,经合议庭讨论决定,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对杨某某已退缴至岳池县监察委员会的违法所得款16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杨某某表示真诚悔过,认罪服法。

  法检“两长”同庭依法履职,是法检两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充分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坚定决心。接下来,岳池县法院将继续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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