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五年来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协同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促进提升监管改造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做法成效。
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全国检察机关从监狱到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有序推进巡回检察。针对“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顽瘴痼疾和监管改造等问题,自2020年起,最高检分5批组成16个巡回检察组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实现了参加、接受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的省份“全覆盖”。巡回检察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00余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200余件,提出纠正违法建议4100余件,通过监狱巡回检察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近190人。
此外,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在总结监狱巡回检察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最高检在20个省份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2022年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最高检首次直接组织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涉及河北、湖南等四个省的相关看守所。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100余次,提出检察建议2400余件、纠正违法通知书4600余件,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50余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从2022年4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加强对交付执行、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