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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
作者:张晨 发布时间:2023-02-16 14:03:49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过去五年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2018年至2022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9.5%。其中依法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00余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5万余件(不包括危险驾驶罪),严重暴力犯罪23万余件,其他刑事犯罪515.8万余件。 对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发布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人数始终处于低位运行,仅占犯罪总数的0.03%。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也整体下降,占犯罪总数的6.3%。 在追诉黑恶犯罪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同时,发挥监督作用,严格区分黑社会犯罪与一般团伙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在追诉严重暴力犯罪方面,突出惩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在数量上和占犯罪总数比例上都呈减少和下降趋势,相比前五年起诉人数下降27.8%。 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五年来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对50余件贪污贿赂案件(犯罪人逃匿、死亡的)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外逃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我们落实党中央‘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把‘围猎’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牟取非法利益、向多人行贿或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作为惩治的重点,五年来共起诉行贿犯罪1.1万余人。”孙谦说。 在追诉普通刑事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五年来,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2018年提起公诉前被羁押人数占起诉人数的54.9%,2020年占42.2%,2022年占26.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升明显 孙谦介绍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五年来,检察机关协同政法各部门,精准惩治犯罪,共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2022年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人数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人数占比由1999年25%下降至2022年3.9%。各种犯罪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占85.5%。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由2012年的87.5%上升至2021年的98.6%,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安全感最高的国家之一。” 五年来,刑事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犯罪结构变化明显,严重暴力犯罪发案减少。统计数据显示,在被追诉的刑事案件中,超过85%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不起诉的轻罪案件。 在发案和追诉数量上,四十多年来一直占发案和被追诉第一位的盗窃罪,2019年开始退到第二位,被危险驾驶罪(醉驾)取代。2022年危险驾驶罪占被起诉总数的18.2%,盗窃罪占13%。 与此同时,网络犯罪危害日益严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升明显,2022年起诉此类犯罪12.9万余人,起诉数量已经占到第三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持续高发多发,2022年起诉3万余人,但受害人数众多,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也成为刑事检察追诉的重点。 金融证券犯罪严重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此类犯罪18.5万余人,比前五年上升28.2%,其中包括“明天系”“安邦系”“泛亚”“康美药业”等一批特别重大案件。 “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多部门协同、凝聚法治合力。我们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执法司法合作,‘零容忍’依法严惩、全链条追责证券犯罪,起诉康美、康得新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等重大案件,斩断‘割韭菜’黑手;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同步交办重大案件,建立检察-证监全面监督合作关系,以法治护航资本市场行稳致远。”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也称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告诉记者,最高检会同公安部修订金融证券犯罪立案追诉标准,联合最高法等出台打击非法集资12条意见、惩治电信网络诈骗17条意见,研究制定骗贷、洗钱、证券犯罪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38件,持续织密法网。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余件 发挥监督作用,保障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是刑事检察的基本职责。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在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方面,2018年至2022年,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数585万余人,检察机关经审查,批准逮捕423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59万余人(占提请逮捕人数的27.3%)。对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3万余件;对依法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2万余件。 在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方面,2018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余件,较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1万余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余件。 “最高检带头办理刑事抗诉案件,先后向最高法提出抗诉7件。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谭修义故意杀人案,经过抗诉,最高法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由死缓改判无罪;辛龙故意杀人案,抗诉后,由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为死缓。五年来,从刑事法律监督的履职情况和统计数字看,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都有明显提升,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数量大幅度下降。”孙谦说。 五年来,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改革创新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2018年立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刑事诉讼模式发生了重要变化,加重了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中的责任,工作量成倍增加。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推进这一制度的适用。2020年以来,检察环节制度适用率均在80%以上,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一审服判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上实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孙谦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方面,最高检专设经济金融检察部门,在中国证监会派驻检察室,惩防治一体推进,用法治力量服务金融安全和健康稳定发展。 五年来,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办案,围绕金融监管、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完善,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犯罪的发生,2020年以来发出此类检察建议4.9万余件。 “我们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三号检察建议’,助推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促进诉源治理。大力预防宣传,以案释法引领理性投资,提高防骗‘免疫力’。”张晓津说。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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