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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驻区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挂牌成立
作者:苏燕   发布时间:2022-11-18 16:27:22


  为不断健全森林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推进建阳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林业行政执法司法职能作用,凝聚和协调各方合力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11月16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驻区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在区林长办挂牌成立。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副林长张华,建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少军,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林长办主任陈军杰,区法院、区林长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成立后的“驻区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将作为涉林案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平台的工作载体,紧密结合建阳区林业实际,将司法服务嵌入林长制,与区林长办合力探索构建建阳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的绿色发展模式,进而充分发挥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发展中审判职能作用。

  揭牌结束后,建阳法院与区林长办公室随即进行建阳区“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签约仪式。

  “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辖区内涉林案件、执法等各类信息互动,在区林长办设立建阳法院法官工作室,指派联络专员,负责具体事务。依托法官工作联络室建立涉林工作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及时互相报告工作动态、互通工作信息、相互抄送涉林工作文件等。

  (二)建立案件会商研讨机制。依托建阳法院生态"三合一"审判优势,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等交流协作,完善森林资源跨部门执法司法案件会商研讨机制,就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问题进行研讨,不断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办案规程和证据规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研究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解决方式方法,及时整治。

  (三)建立涉林纠纷调处机制。织密部门联动网络,由区林长办统筹,区法院与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司法调解组织等共建涉林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在处理涉山林权纠纷、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涉林金融产品、林下经济产业及林业碳汇等案件中,秉持联防、联排、联处妥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工作原则,为纠纷化解提供林业技术支持、调解组织保障及法律专业指导,在源头上疏导林业纠纷,确保纠纷化早化小。

  (四)建立生态修复联动机制。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密切配合林长制实施,建立健全涉林木林地破坏的原态、代偿、替代生态修复模式,在涉林刑事案件中,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同时探索开展涉林案件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相关事宜,多举措、多方式、多途径地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修复机制。

  (五)建立涉林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依托建阳区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强化涉林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建阳法院加强对建阳区山林权属争议、林权登记争议、林地征地争议、林业行政执法等行政争议的法律指导,推进建阳涉林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涉林行政争议,由区林长办组织联席会,建阳法院可在受邀后参加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共建宣传普法机制。区法院与区林长制成员单位加强生态保护联合宣传,结合“3·12”植树节、“3·19”森林防火宣传日、“6·5”环境日等节点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涉林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开设专题讲座以及采取实地走访等多元宣传活动,讲解林改法律法规、林业保护法律法规等,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建阳法院将以“驻区林长办法官工作室”为平台,以“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签订为契机,以林业绿色健康发展与生态司法保护衔接为落脚点,不断加强与林长制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凝聚各方形成生态保护发展合力,主动担当,将“生态司法”有效嵌入“林长制”工作,为提升建阳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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