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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法院“三语法官”高效破解执行难
作者:黄全红 李海岚 唐光席 发布时间:2022-10-31 15:04:11
握手言和。 2022年10月25日上午,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特邀精通多种方言的资深法官吴量民,协助执行一起积怨多年的小额借贷合同纠纷案。执行团队仅用时90余分钟,便成功化解该案,三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当即履行腾房义务,执行案件案结事了,获得多方当事人点赞。 申请人握住法官的手,感动之情溢于言表:“欠了十年的案款,没想到在扶绥法院法官们的‘三语’沟通下一个多小时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们了”。买受人李某夫妇拿到被执行人交付的法拍房钥匙后,激动地说道:“扶绥法院执行力度让人不由得竖起大拇指!我们十分满意这样的结果”。被执行人钟某把钥匙交给买受人后,沉默不语,最后如释重负般转身离开。 2012年5月16日,被执行人钟某向申请人广西某银行贷款50000元,用于农业经营,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后,申请人如期向钟某发放了贷款。钟某依约偿还5533.18元利息后,就未再清偿。申请人发函催促无果后,诉至法院。2014年,法院依法判令,被执行人钟某归还贷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与罚息。2018年,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随后立案执行。因无法寻找到被执行人,且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 2022年3月31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在东门某广场有房产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恢复该案的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唐光席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想对其做思想工作督促其还款,可经法院多次寻查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唐法官只好依法对钟某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但唐法官从未放弃对钟某的寻找,几经周转,唐法官调查了解到,钟某属外来人口,经联合相关部门在钟某原户籍所在地找到其联系方式。唐法官与钟某取得联系后,发现钟某主要使用客家话和壮话进行交流。唐法官当即用流畅的客家话跟钟某进行沟通,听着熟悉的乡音释法明理,钟某对执行法官的抵触情绪逐渐消退,同意与申请人和买受人坐下来好好交谈。交流的过程中,唐法官了解到因钟某普通话表达较困难,所以钟某不太愿意与人对话。为了解决好三方当事人语言沟通障碍,更好执结案件,唐法官决定邀请精通多地方言的吴法官参与该案执行。 2022年10月25日,新组建的执行团队一早便驱车数十公里,来到东门某广场钟某住处,并组织钟某和申请人、买受人三方会谈。唐法官和吴法官一边轮番使用客家话和壮话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释明案件各项执行措施,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促使被执行人更加明了相关案情;一边用普通话向申请人和买受人翻译。 “三语法官”吴法官和唐法官在壮话、客家话、普通话之间自由切换,娓娓道来的熟悉乡音,让钟某倍感亲切,迅速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钟某打开了“话匣子”,“其实,我并不是有意当老赖,我只是害怕去到法院会被抓起来!带着欠债生活的日子我的心理压力也很大。”“实在不好意思,给你们工作带来这么大的不便,我愿意用卖房的钱抵债,还完欠款我就一身轻松了。”“我现在就搬出房子,将房子交付给买受人。”钟某说做就做,当即收拾起他的物品,并对法官和买受人表示,他的床、电视柜、油烟机、灯具及窗帘等物品送给买受人作为补偿,朴质而诚恳的态度令在场的人员动容。在钟某清点好物品后,立即将房子的钥匙交付给买受人,三方现场完成交付相关手续后,申请人拿回了多年欠款、买受人拿到了房子,被执行人钟某还清了债务身心轻松,三方当事人都很高兴,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扶绥县地处广西西南部,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为加强民族团结,深入贯彻各民族同胞同等享有司法资源的原则,近年来,扶绥法院持续推进各类司法人才资源的培养,尤其重视对双语法官的培养,并致力将“双语”、“多语”应用于整个审判和执行中。法官运用当事人熟悉的本地方言进行沟通,从政策、法律、法规、道德、公序良俗和社会和谐等角度耐心细致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拉近与当事人的关系,促使当事人更好的理解法律,接受判决结果,达到和谐执行、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多年来,在双语普法宣传影响下,双语解纷获得许多少数民族同胞的信赖,双语解纷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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