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涉黑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扫黑除恶!灵山县黄宗兴涉黑组织又一成员获刑
作者:梁桃静   发布时间:2022-10-08 14:39:51


  9月30日上午,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起涉黑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秦世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总和刑期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秦世海系以黄宗兴(已判刑)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根据黄宗兴等人的指示,在该组织利益受到损害或非法权威受到侵犯时,实施暴力违法犯罪,从而维护组织利益。2009年至2010年期间,曾参加两起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1月24日,被告人秦世海被灵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世海仅参与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两起,参与的犯罪活动次数较少、犯罪性质比较单一,但所实施的系列行为整体上均与以黄宗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利益有关,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和扩大该组织势力、实力、影响的作用。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扫除黑恶污浊,守护天朗气清!此次依法宣判,体现了灵山法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坚定意志,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今后,灵山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着眼常治长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目标提供法治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