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等8人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3日间,被告人王某出资成立宣城市某汽车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倪某(另案处理)、被告人徐某先后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为该公司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该公司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套路贷”业务。该公司先后吸纳被告人周某、周某国、王某甲、王某兵、肖某、刘某等人担任业务员,采用以车辆抵押、质押借款的套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该犯罪集团依托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徐某为重要成员,周某、周某国、王某甲、王某兵、肖某、刘某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王某为首的犯罪集团,配合严密,先后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一些犯罪集团披着借贷的“合法”外衣,或利用多个网贷APP,在社会范围内实施诈骗,以发送威胁辱骂文字等“软暴力”手段非法催债,非法获取通讯录,拨打催收电话,发送催收短信,致多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和身心摧残,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近年来,宣州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零容忍”,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