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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开展“执行利剑、百日攻坚”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作者:胡月 发布时间:2022-09-08 14:50:13
为促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向提升执行工作实效的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自9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执行利剑、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对未结案件被执行人进行拉网式排查,从而集中执结一批案件,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树立执行权威,以更好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9月7日,新县法院组织开展第一次“执行利剑、百日攻坚”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出发前,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扶德利作动员讲话:一要紧扣要点,攻执行清结之坚;二要关注重点,攻重点案件清结之坚;三要补强弱点,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之坚;四要强大支点,攻“两率”提升之坚;五要疏通堵点,攻化解执行信访之坚;六要夯实基点,攻锻造执行铁军之坚。二十大召开在即,政治大年要有政治担当,执行攻坚要有显著成效。让我们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端正态度,干练行动,锐意攻坚,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凌晨5:20,点缀着繁星的天幕还未亮起,微风中带着一丝凉意,执行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厉兵秣马、亮剑出鞘,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案例一:善意执行耐心释法,还! 张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早上6点,执行干警前往张某家中,张某当场耍起无赖:“我就是没钱,一分给不了!”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将睡意朦胧的张某拘传回法院。考虑到该案案款不大,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张某尽快履行。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张某当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前往银行将案款转入法院账户,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二:迫于强大声势,还! 李某系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新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分别偿还申请人张某、王某1.3万元、1.0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约谈李某,但是李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债务。早上6点30分,执行干警们再次前往李某住处寻找,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到法院后,执行活动的浩大声势让李某感受到了心理压力,认清了当前形势,当场将案款打入法院账户,两起案件均顺利执结。 案例三:拘留决定书一出,还! 申请执行人邱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的健康权人格权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邱某拒不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邱某系聋哑人士,对案件高度重视。早上6点20分,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杨某家中,杨某拒不配合,妄图规避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在执行法官释法析理和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杨某当场履行案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此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出警拘传被执行人 12 人,迫于压力主动到院 9 人,执行完毕 8 件,达成和解 4 件,扣押车辆 1 辆,拘留 5 人,执行到位金额 166.07 万元。 在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们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也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威慑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继续集中执行优势兵力重拳出击,不断提升“执行利剑、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行动力度,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同时,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毫不松懈地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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