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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往返1000余公里 为企业追回170多万执行款
作者:林来燕   发布时间:2022-08-26 10:49:38


    8月24日,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来回1000多公里,将执行到的177.6万元执行款项,送到贺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手里,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助力辖区民营企业发展。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原告贺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某集团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混凝土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为被告提供混凝土,但被告未按约定结算、支付货款147余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同年8月,原告诉至昭平县法院。经该院判决,被告某集团于2021年8月26日前付清147余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被告在法定期限内仍未主动履行义务。贺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人遂于2021年10月向昭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该集团未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进入终本程序。

  执行过程

  但“终本”不是结束,执行法官一直记挂着这个案件,直到近期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已有存款可供执行,但目前处于轮候查封状态,线上划扣需等其他法院轮候查封时间到期才能扣划。

  为了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渡过生产经营难关,执行法官派干警驱车500公里,前往南宁市某银行进行线下扣划。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177.60万元。

  自"暖企服务月"行动开展以来,昭平县法院已执行完毕5起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30余万元。下一步,昭平县法院将持续开展"暖企服务月"活动,全力优化执行流程、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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