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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法院对被执行人实行“惩罚预警”执结欠款案
作者:刘黎明 张丽娟   发布时间:2022-06-22 14:24:41


    “我要是再不履行义务,说不定就真要拘留我了,那我就耽误太多活了,我还是把欠申请执行人老张的钱赶快履行了吧!”被执行人李某说道。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玉超在执行一起欠款纠纷案中,通过“预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惩罚预警”,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2020年11月10日,李某因为生意上的需要向同村的张某借款30000元,当时约定三个月内还清。可借款到期后李某并没有如约偿还张某的借款,在张某多次催要下。2021年5月,李某偿还了5000元,剩余2.5万元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偿还。万般无奈张某于2021年10月将李某起诉至孟村县法院。经办案法官多次调解,李某同意2021年11月30日一次性付清2.5万元欠款,可调解的期限到期后,李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022年1月,张某向孟村县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并要求法院尽快执行,执行法官吴玉超首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收效甚微。吴玉超法官又前往李某家里了解情况并督促执行。但是李某的家人说自打李某与张某在孟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后,就外出打工了,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

  但吴玉超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论案,多次找李某的近亲属以及李某所在的村委会干部做李某的家人的工作,希望李某的家人与李某取得联系并督促李某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吴玉超法官果断的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压迫李某在外的生存空间,做到督促履行与惩戒并用。可是李某始终没有“现身”,案件陷入困境。

  一天凌晨,张某吊唁过世的亲友时,在走到李某的家门口时发现李某正站在院中和别人聊天,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吴玉超法官打了电话。考虑到时间这么早,还没有到上班时间,执行法官会来吗?所有的问号充满了张某的大脑。

  吴玉超法官接到张某的电话后,马上赶到了法院,在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后,与备勤法警赶到了李某的家中,将正准备离开的李某堵在了院中,并依法将李某拘传到法院。

  经过吴玉超法官调查查明,李某有维修家电技术,经常“加班加点”,是有收入的,而且收入不菲。为了躲避法院的查封冻结,就以女儿的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把维修家电收入存入了女儿账户中。经研判分析,李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吴玉超法官继续对李某进行法律教育,李某仍然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以及不配合法院执行。鉴于李某的行为已属于故意不履行。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于是吴玉超法官及时调整思路,决定对李某作出“预拘留决定”,对李某予以“惩戒预警”!要求李某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义务,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将依法实施拘留措施。李某收到通知书后,迫于压力,主动请求履行了剩余还款2.5万元的义务,至此,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预拘留是以预留空间的方式,向负有相关责任的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划定“红线”,指明“出路”,威慑性甚至会超过实质处罚的效果。法律是神圣的,法院依法执行的信念是坚定、不可动摇的,对于一切抱有侥幸心理,试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不法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让公序良俗得以充分彰显。孟村县法院将灵活运用限制高消费、财产调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等各项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予以制裁,在此也告诫那些负有执行义务的人,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信誉名誉账、身体账、未来账,敬畏法律,自觉履行法律判定的应尽义务,做一名尊法守法,按照法律要求办事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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