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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公检法司合力推进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内办结
作者:陈良晓   发布时间:2022-03-11 13:51:46


  3月10日,广西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江州区司法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座谈完善《崇左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审、快判”》工作机制,适用轻微刑事速裁程序48小时内办结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斌带领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参加会议。

  “公、检、法三家密切配合,醉驾犯罪嫌疑人从落网到判决,办结时间提速至48小时内,凸显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作用,有利于司法人员提升办案能力,有利于体现创新机制的成效,也是在检察机关办案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陆燕表示。

  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良晓提出建议,交警支队可在办案区内设置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室、检察官工作室、值班律师办公室;将认罪认罚从宽具结签署流程及常用刑罚种类说明等上墙,配备危险驾驶案件典型案例小册子;危险驾驶案件符合“48小时”刑事速裁快速办理条件的,做好前期侦办工作。公检法三家合理分配办案时间,规范有序高质量办结案件。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斌在交流发言时,提出破解工作难题的举措。一是多方发力,着力破解“沟通协作”难题。检、法指定专人承办该类案件,迅速了解案情,认真审核案件事实。二是多次简化,着力破解“办案效率”问题。办理该类案件要简化法律文书,制作好文书模板,简化办案流程,简化庭审过程。三是多次提炼,着力破解“开拓创新”难题。办案要善于开拓思维,创新机制,及时总结办案亮点,建立办理该类案件规范高效又可以复制的成熟做法,形成样本效应,推广应用。

  据介绍,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48小时内办结的工作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案件快速办理需求,优化配置了刑事诉讼资源,使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实现了有机统一,达到实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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