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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法庭送法进校园 为学生上“开学第一课”
作者:陆威兵 发布时间:2022-03-01 15:49:13
法治副校长苏万安给学生们上了春季学期第一堂法治课。 2022年2月的最后一周是广西扶绥县东门镇第二小学开学的第一周。为了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在该校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扶绥县人民法院东门人民法庭法官苏万安于2月25日给学生们上了2022年春季学期第一堂法治课。 课堂上,苏万安法官以区分民事行为能力为主题,结合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案例,告诉学生们在他们这个年龄段可以做出什么民事行为有效,什么民事行为需要父母的同意。恰逢春节刚过,苏法官利用压岁钱的例子,指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比如超市购买价值较小的生活用品、零食、学习用品等。反之,比如用压岁钱买手机,充值大额的游戏金额等行为,就必须经过家长的同意或追认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是纯获利行为,比如收取压岁钱2000元就不需要家长同意也有效,但是家长作为监护人是可以代为保管压岁钱的。 课堂气氛活跃,学生们积极参与,认真听讲并踊跃向法官提问,苏万安法官也热情回答学生们的问题。东门法庭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在新学期中能够加强法治观念和理性消费观,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与法院之间的联动,进一步夯实法治教育在学校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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