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让爱回归家庭 福安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作者:欧阳丽丽   发布时间:2022-02-25 14:36:06


  近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盗窃案件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福安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在审理该起未成年犯罪案时,承办法官发现被告人的母亲林某某平日忙于生计,发现被告人存在夜不归宿、交友不当等不良行为时,未及时制止,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孩子一步步走向歧途,实属教育失职。

  案件宣判的同时,承办法官向监护人送达了《家庭教育令》,并据此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职责”的行为予以训诫,要求监护人全面关注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加强沟通,转变家庭教育方式,引导被告人树立正确价值观;要求监护人密切关注被告人的日常交友行为,严禁其与社会闲散不良人员交往,做到严慈相济、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并重;要求监护人教育被告人遵纪守法,根据成长阶段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帮助被告人回归生活和学习正轨。

  经过法官的劝导,林某某意识到作为母亲的失职,其承诺:“为人父母虽然没有培训上岗证,但我永远是孩子的母亲,今后我会注重家庭教育,帮助孩子回归正途。”

  此次发出的《家庭教育令》,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机制的司法实践,此举有利于依法纠正父母监护失职行为,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