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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拘传8名失信人 “春雷行动”再升级
作者:农桂英 发布时间:2022-01-26 14:36:19
“大家注意,被执行人陈某某已经出现,大家准备行动!”
2022年1月23日一大早,天刚刚亮,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在蹲守两个多小时后,终于在某老旧小区找到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陈某,为该院涉民生执行的“春雷行动”再添一笔佳绩。 春节临近,为全力破解涉民生案件的“执行难”问题,维护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的当事人合法权益,扶绥县法院决定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春雷行动”,集中拘留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重点化解“涉民生”案件,力图在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前执结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组织大规模拘留行动,是对法院组织能力、业务能力的一个考验。党组书记、院长黄高文亲自部署行动,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与,划分为执行实施组、宣传报道和网络舆情监控组、监督组,分工协作。前期通过案件排查,尤其关注百姓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案件”,拟定出被拘留人名单,并根据被执行人地址、难易程度、危险性进行分类,制定拘留行动方案。 1月23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分兵多路,突击失信被执行人。早上7点,四组执行实施组频频传来捷报:在某老旧小区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在某安置小区楼下找到被执行人韦某某,分别在新宁镇某村和某某村找到被执行人农某某、李某某,在南宁青秀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何某某…… 2016年7月13日,被执行人何某某欲取得西乡塘区某大厦主体工程的承建资格,便与顾某某商定,由顾某某出借款250 000元给予何某某做项目启动资金,何某某将工程的外架、爬架等配套项目给顾某某承揽。2016年7月21日,顾某某通过银行转账付给何某某款250 000 元,何某某当天向顾某某出具了借条,并约定利息按二分计息。之后,何某某未实际取得工程项目。对于借款经顾某某多次催付未果后,顾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何某某偿还借款本金250 000元并支付利息180 000元(从2016年7月21日起暂计至2019年7月20日,应计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以本金2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 当主办法官电话沟通、执行干警多次找上门调查情况时,何某某不是谎称其不在家,就是说回老家了或者外出打工,企图蒙骗执行干警,拒绝履行。 23日上午,经过周密部署,执行干警在何某某地址之一南宁青秀区某小区蹲点,终于成功找到被执行人何某某拘传到院。另经调查发现,何某某在湖南省攸县有房屋一套,目前已被攸县人民法院查封。 为了让被执行人何某某更加主动地遵守承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主办法官紧紧抓住其心理进行释法,告诫被执行人该案标的额较大,若不尽早还款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经过数小时的苦口婆心的劝说,摆事实,讲道理,被执行人何某某当场履行10万元,剩余的案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已终结执行。 截至当天中午12点,“春雷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8名,当场履行金额88.9328万元,执结案件4件,5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后解除拘留,没有人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的。 2022年1月1日开展“春雷行动”以来,扶绥法院执行干警“亮剑”老赖不停歇,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再接再厉加力度,以雷霆之力对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突破,执结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共11件,履行金额143.6487万元,以实际行动捍卫了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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