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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法院作出2022年首份司法拘留决定
作者:胡智文 发布时间:2022-01-05 15:28:34
1月3日,当人们还沉浸在元旦假日的气氛中时,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已经作出2022年首份司法拘留决定,将被执行人彭某送宜春市拘留所司法拘留十五天。 据悉,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7日向袁州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彭某没有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也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执行法官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查找到彭某身在何处,于是袁州区法院只能依法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底,申请人刘某向法院执行局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彭某元旦假期会回到袁州区。得到这一信息后,袁州区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力量、做出安排。 2022年1月3日下午,执行法官迅速赶往彭某居所地并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在多次沟通无效,且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袁州区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待被执行人彭某的体检、核酸检测、调取行程轨迹等相关拘留手续办完,不知不觉时间已过深夜十一点了,忙活了近十个小时的执行局法官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袁州法院执行干警元旦假期“不打烊”,司法为民不停歇。袁州法院执行局将紧紧抓住每一个执行财产线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兑现为胜诉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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