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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孝金波 周静圆 发布时间:2021-12-01 16:31:05
记者从司法部获悉,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按照《落实研究部署“十四五”时期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部门任务分工方案》和《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部门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全方位提高戒毒场所艾滋病防治水平,杜绝了艾滋病在戒毒场所内传播,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提升戒毒场所艾滋病诊疗能力 各地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推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各地通过招录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医务人员力量,加大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投入,采取加入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远程医疗系统等社会化合作手段,切实加强戒毒场所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建设,整体提升戒毒场所艾滋病防治能力。陕西省戒毒系统投资1200万元购置了CT、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等大型医疗器械,建设艾滋病等传染病特殊病专管区。 实现艾滋病抗体全员筛查 各地进一步提升戒毒场所艾滋病检测能力,做到戒毒人员的100%全员检测,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疾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和告知戒毒人员艾滋病确证阳性检测结果。同时,结合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对戒毒人员实行应检尽检策略。 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有艾滋病初筛实验室51个,确证实验室1个。云南省戒毒系统坚持检测阳性结果“告知1+1+1”,即临床医生、心理咨询师和专管干警联合,实行分组告知、医疗救治、安全监护、心理支持相结合。浙江省戒毒系统建立了5个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近3年来初筛人数超过1.2万人次,准确率100%。 落实免费抗病毒治疗 各地戒毒场所根据《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要求,积极开展艾滋病戒毒人员的宣传教育,鼓励他们自愿参加抗病毒治疗。对自愿参加的艾滋病戒毒人员,戒毒场所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给予免费抗病毒治疗,做到应治尽治。针对抗病毒治疗中出现的药物反应,医务人员强化抗病毒治疗的质量控制,切实减轻戒毒人员的不适感和副作用,提高他们参与抗病毒治疗的积极性。 近5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戒毒系统共有1000多名艾滋病戒毒人员自愿接受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整体治疗率达到98%以上,治疗适宜性评估合格率100%。重庆市戒毒系统与重庆市中医院合作,实施免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通过中、西医联合治疗,大大降低了抗病毒治疗副作用。 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各地戒毒场所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入、出所教育和日常教育,教育引导戒毒人员正确认知艾滋病,有效预防艾滋病感染和传播。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戒毒场所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和有效防治措施等艾滋病相关知识教育。四川省戒毒系统戒毒人员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新入所戒毒人员对艾滋病检测率和检测结果的知晓率和艾滋病戒毒人员接受专业知识咨询服务的比例全部达到100%。 规范做好艾滋病戒毒人员出所衔接 各地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与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工作机制,积极联系场所所在地或戒毒人员户籍地疾病防控部门,做好艾滋病戒毒人员的出所转介工作。同时将工作向所外延伸,对出所艾滋病戒毒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地随访、干预和治疗服务。山东省戒毒系统主动对接地方疾控部门,通过专网、疾控内部电话及时完成转介,确保每一名接受治疗的艾滋病戒毒人员出所后都能正常服药。 举办艾滋病防治工作培训班 近年来,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举办了7期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艾滋病防治工作培训班,邀请国艾办、国家疾控中心的领导和专家,对全国戒毒场所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民警讲授医院管理、抗病毒治疗和职业倦怠防护等艾滋病防治内容,有效提升戒毒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戒毒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健康中国、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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