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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疾控中心重大建设项目办主任涉嫌受贿受审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1-11-19 14:25:19
11月18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广西疾控中心重大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结核病防治所所长林某文涉嫌受贿罪一案。象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莫刚顺担任审判长,象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林出庭支持公诉。象山区5名人大代表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0年,被告人林某文利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工作以及担任广西疾控中心重大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结核病防治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医疗设备和耗材代理权、中标采购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28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林某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林某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庭审全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以及网络直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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