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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法院开展“惠民执行百日攻坚战”执行行动
作者:王桂林 陈宏干   发布时间:2021-11-01 13:43:31


“惠民执行百日攻坚战”统一执行行动。

“惠民执行百日攻坚战”统一执行行动。

    “出发!”10月28日清晨6点多,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睡梦中时,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18名干警已经集结完毕。随着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序飞一声令下,“凌晨6点行动”启动,6辆警车依次驶出法院大门,干警兵分两组,按既定方案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实行集中打击。

  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权诗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指派分管执行副院长刘序飞亲自抓,周密部署,精心谋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此次行动对参与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合理分工,一方面要求法警携带好警用装备进行外围控制,以免出现突发事故;另一方面要求执行干警携带好执法记录仪,对执行现场留痕。

  被执行人难找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为了逃避执行,被执行人经常和执行干警玩“躲猫猫”游戏。“非常执行对象,我们就要用非常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序飞说道,“既然被执行人平时不好找,我们要学会利用周末找,利用早上和晚上找,利用不宜出门的下雨天找。我们要用强硬的执行措施对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坚决的打击!”

  经过一个上午的奋战,此次活动共走访拘传被执行人15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2辆。在强大执行震慑力下,两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两人部分履行后与申请人达成和解,1人全部履行,共计执行到位5万余元。

  自开展“惠民执行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以来,乐业县法院执行惠民举措全面铺开。

  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应纳尽纳符合纳入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期间共依法公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绝执行行为。依靠社会和群众力量,营造守法守信大环境。

  二、限制消费: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未按执行通知书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有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行为的,坚决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对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期间共采取限制消费21人,坚决对“逍遥法外”行为说“不”。

  三、司法救助:在切实加强执行措施、惩戒措施的同时,注重救助一批符合救助情形的特困群体。对符合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刑事附带民事类、交通事故类、追索劳动报酬类、工伤事故类申请人,在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开设绿色通道,充分运用司法救助的形式予以消化解决。期间,共审批通过案件1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救助对象30人,其中未成年人13人。用有限的救助金让更多人、更需要的人感受到“法”的温暖。

  四、集中执结: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落实办理责任,依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加大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及涉农村金融机构执行案件、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期间共执结各类案件69件,执行到位金额183.65万元,切实把胜诉当事人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下一步,乐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力度,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罚款、联合信用惩戒、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等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走好维护法律公平正义道路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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